國際在線湖北消息:1月7日上午,面對荊門市公安局維權辦送來的維權正名通知書,該局交警支隊民警文學眼眶發紅,“感謝組織為我正名!”這是荊門市公安局維護民警執法權威的一幕。
2021年,荊門市公安局維權辦共受理督辦46起民(輔)警執法過程中受侵害案件。不法侵害行為中推拉撕咬、毆打29起,駕車衝撞4起,侮辱、謾罵5起,其他8起;致民(輔)警受傷27人。依法打擊處理51人,其中追究刑事責任17人,受行政處罰32人,其他處理2人。
酒後鬧事、暴力襲警 荊門首例襲警罪判了
2021年11月17日,掇刀區人民法院判決袁某明、袁某強犯襲警罪,二人均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這是荊門判決的首例襲警罪。
2021年7月13日淩晨,巡特警支隊運動公園警務站民警洪飛、輔警袁朗峰在掇刀區關公西路某燒烤店門口,對五名飲酒鬧事人員袁某明、袁某強、匡某等人進行身份盤查時,匡某拒不配合警察盤查並出語辱罵民警。民警對其進行口頭警告後,袁某明、袁某強二人愈加氣焰囂張,與民警進行拉扯,並用拳頭對民警進行毆打,致使民警洪飛面部、頭部和腿部受傷,輔警袁朗峰面部、頸部、左膝蓋和左腳踝受傷。案發後,犯罪嫌疑人袁某明、袁某強因涉嫌襲警罪被掇刀石派出所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襲警罪是《刑法修正案(十一)》新增的罪名,自2021年3月1日起正式實施。在此之前,暴力襲擊正在依法執行職務人民警察的一般依據妨害公務罪定罪量刑。”荊門市公安局維權辦副主任、警務督察支隊支隊長王偉介紹,“襲警罪挑戰公安機關執法權威。公安督察部門必須依法為民警維權,守護法律尊嚴。2021年,荊門共辦理襲警罪刑事案件15起。”
“巡特警常年在街面,難免碰到這樣那樣的突發情況,執法執勤中也會遇到妨害執行公務的人,設立襲警罪,讓民警遇到暴力妨害公務後,有了更強的法律保護,紓解民警職業壓力。”巡特警支隊支隊長毛良雄如是説。
超載行駛、無證駕駛、衝撞執勤民警 嚴懲不貸
2021年4月9日,違法人員劉某所聘請的司機趙某駕駛其貨車超載行駛至范家臺超限站時,被沙洋縣公安局交警大隊執勤民警肖青華等人查獲。劉某得知消息後,遂駕駛小轎車趕至范家臺超限站,要求執勤民警對其貨車放行,並當場辱罵執勤民警。在劉某的無理要求遭到民警拒絕後,他便爬上該貨車駕駛室,無證駕駛加速行駛衝向正前方執勤民警,民警及時避讓,劉某將車直接開到前方路邊,並指使其司機將貨車強行開走。犯罪嫌疑人劉某因涉嫌襲警罪被依法採取刑事強制措施。
2021年10月19日,沙洋縣人民法院以妨害公務罪判處劉某有期徒刑10個月。
“2021年,荊門市公安局辦理的維權案(事)件中,從被侵害的對象構成看,主要以派出所、交警基層一線執法民警為主;從不法侵害方式的構成看,違法犯罪嫌疑人主要採取暴力襲擊、衝撞、撕咬、拉扯、推搡、辱罵等方式。違法嫌疑人多數因抗拒執法,酒後滋事而引發對民(輔)警的侵權案件。”王偉介紹。
捏造事實、網上炒作、詆毀警察形象 拘!
2018年12月19日,公安部出臺了第一部維護民警執法權威的部門規章,對維護民警執法權威工作做了系統、全面的規定。
荊門市公安局不斷探索完善民輔警維權工作機制,建立包案督辦制度,加大督辦力度,嚴懲襲警、辱警違法犯罪行為,及時開展不實投訴澄清正名,維護民警執法權威,無論大案、小案,及時調查處理。
2021年6月7日下午,一條帖文引起了鐘祥市公安局注意,網民“樂神仙”在“在線鐘祥”發帖,以一張鐘祥市公安局車管所辦證廳大門關閉的照片配文,引發網友跟帖炒作,質疑公安機關服務工作。
鐘祥市公安局督察大隊迅速通過網上督察系統調取網友反映的辦證大廳監控視頻,發現交警大隊車管所2021年5月31日、6月1日至6月4日、6月7日車管所辦證大廳下午上班時間均顯示為13時59分或14時,工作人員在崗在位。
面對群眾投訴,及時調查;發生詆毀民警形象的事情,也必須依法為民警維權。鐘祥市公安局維權辦迅速啟動維權機制,指導皇莊派出所及時對該案件進行調查。
經查,網民樂神仙為陳某斌,2021年5月31日上午8時許,到車管所等待大廳開門上班之際,拍攝了一張車管所辦證大廳大門的照片,8時30分,辦證大廳正常上班後,陳某斌進去辦理了車輛過戶手續離開。6月7日,陳某斌在家中無聊,聽説在“在線鐘祥”上發帖可以得金幣,于14時25分將5月31日8時27分在車管所辦證大廳門口拍攝的照片配上文字,虛擬事實,用手機直接發送到“在線鐘祥”。陳某斌因此受到行政拘留三日處罰。
據了解,荊門市公安局和各縣市公安機關均建立了網上督察中心,警務督察部門可以隨時調取各級公安機關接處警大廳、執法辦案中心、戶政、車管、出入境等服務窗口視頻,實現了智慧督察,既方便工作監督,又為民警維權提供了大數據支撐。2021年,荊門市公安局警務督察支隊在全省公安機關“大數據+網上督察”比武競賽活動中榮獲二等獎。(文 韓紅芝 吳爍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