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推進濕地保護與修復落地見效
來源:湖北日報  |  2023-02-08 11:01:40

  原標題:愛護每一種生物 珍惜每一寸水土——我省推進濕地保護與修復落地見效

湖北省推進濕地保護與修復落地見效_fororder_01

公安崇湖青頭潛鴨媽媽與寶寶。(圖片由省林業局提供)

  “愛護每一種生物,珍惜每一寸水土,讓我們做綠色的示範者、文明的傳播者、保護的踐行者、法律的捍衛者……”

  2月4日,公安縣崇湖國家濕地公園,一群少先隊員用稚嫩的聲音發出倡議,呼籲人們攜起手來,共同保護濕地資源,共建綠色家園。

  當日,湖北省林業局聯合荊州市人民政府在公安縣舉行2023年世界濕地日湖北宣傳活動,營造保護濕地濃厚氛圍。

  2月2日是世界濕地日,今年的世界濕地日主題為“濕地修復”。“保護濕地資源,開展濕地修復,刻不容緩。”湖北省林業局黨組書記、局長王昌友説。

  170多萬公頃濕地

  成為植物基因庫、動物樂園

  “千湖之省”孕育濕地大省。長江、漢江與古雲夢澤交匯相融,留下星羅棋佈的湖泊,湖北形成全國最大的江河湖泊複合淡水濕地生態系統。

  湖北省濕地形態多樣,既有長江、漢江、清江等河流濕地,又有洪湖、梁子湖、長湖等湖泊濕地;既有三峽、丹江口等人工庫塘濕地,又有神農架大九湖、咸豐二仙岩等沼澤濕地。統計顯示,湖北濕地總面積174.69萬公頃,佔全省國土面積9.4%,濕地面積在中部六省排首位。

  “濕地是瑰寶,具有獨特的生態系統,是重要的自然資源,為湖北綠色發展奠定堅實基礎。”王昌友説,濕地與森林、海洋並稱為地球三大生態系統,具有涵養水源、調節氣候、改善環境、維護生物多樣性等多種生態功能,在維護生態安全和社會經濟可持續發展中有著極其重要的作用。

  黨的十八大以來,湖北省建立多種保護形式相結合的濕地保護管理體系。截至目前,全省擁有國際重要濕地6處、國家重要濕地8處、省級重要濕地54處;已建立國家濕地公園66個、省級濕地公園38個、濕地保護區(小區)72個。湖北省國際重要濕地、國家重要濕地、國家濕地公園數量分別位居全國第二、一、三位。

  美麗的濕地,成為植物的基因庫、動物的樂園。據介紹,湖北省濕地分佈植物有1164種,依賴濕地生存的脊椎動物有618種。濕地內棲息著麋鹿、長江江豚、中華鱘、大鯢以及水杉等許多具有全球重要保護意義的物種。

  濕地為人類創造了巨大價值。研究表明,1公頃濕地生態系統每年創造的生態價值高達1.4萬美元,是熱帶雨林的7倍,是農田生態系統的160倍。

  此外,濕地自然景觀和人文資源十分豐富,湖北濕地文化是長江文化的重要組成部分,浸透著“生態長江”“文化長江”和“千湖之省”的獨特魅力。

  遏制功能退化和被侵佔

  濕地保護率提高到52.62%

  圍網養殖、圍湖造田、過度捕撈、基建佔用……曾幾何時,人們為了眼前利益,不斷侵佔蠶食濕地,濕地保護危機重重。

  2月2日,《濕地公約》秘書長穆松達·蒙巴在世界濕地日發表的一份聲明中説,全球濕地的消失速度是森林的3倍。

  “數據表明,自1970年以來,全球超過35%的濕地已經退化或喪失。”省林業局濕地保護中心正高級工程師王少明説,保護濕地任重道遠。

  省第十二次黨代會要求,“嚴守生態保護紅線,實施山水林田湖草一體化保護修復,加強重要水源涵養、生物多樣性保護、水土保持、濕地保護等工作,提高生態系統穩定性和服務功能”。

  為了遏制濕地被侵佔和功能退化的趨勢,湖北省林業部門積極行動,採取多種措施對濕地進行保護與修復,濕地保護率由“十三五”初期的41.2%提高到52.62%。

  ——對全省各類濕地公園、濕地保護區分類施策,實行三級管理格局。

  ——劃定5公里以上河流和755個湖泊的管理範圍,江河湖庫濕地的管控邊界實現精準落樁。

  ——嚴格實行用途管制,佔用濕地遵循“先補後佔、佔補平衡”原則,加大對重大工程佔用濕地監管。

  ——對逐漸退化的濕地,加緊進行流域上下游、左右岸、水上水下一體化保護生態修復。

  ——開展濕地監測,掌握濕地資源變化動態。

  ——結合城市黑臭水體整治和海綿城市示範創建,建設人工濕地、河湖生態緩衝帶,改善城市濕地生態環境。

  ——啟動城市小微濕地和鄉村小微濕地建設,推動濕地“進村入城”。

  洪湖濕地的變遷,是湖北省濕地保護與修復的真實寫照。

  上世紀90年代初,洪湖興起圍網養殖,被插上1000多萬根竹竿,圍上密密麻麻的網。過度圍網養殖導致水質嚴重下降,水草覆蓋率一度下降到40%,破壞了鳥類棲息環境。為了修復洪湖生態環境,再現“洪湖水浪打浪”美景,省政府投入鉅資,對洪湖實施退垸還湖、還濕19.9萬畝,拆除全部18.7萬畝圍網,1.5萬名漁民上岸,恢復天然濕地面積38.6萬畝。目前,洪湖生態環境明顯好轉,挺水植物分佈面積達10萬畝,冬候鳥數量超過10萬隻,生物多樣性提升。

  完善多項法規制度

  濕地保護進入法治時代

  黨的十八大以來,湖北省將濕地保護提高到生態文明建設的新高度,不斷完善濕地法規制度建設,築牢濕地保護“四梁八柱”,進一步增強廣大群眾的生態保護意識,營造全社會共同參與的良好氛圍。

  2012年,省人大通過《湖北省湖泊保護條例》;2014年,省政府出臺《湖北省濕地公園管理辦法》;2017年,省政府辦公廳印發《濕地保護修複製度實施方案》。同時,省林業局制定《湖北省濕地名錄管理辦法》《湖北省重要濕地地圖認定標準》《湖北省重要濕地生態健康評價規範》等法規制度,嚴格管護濕地。

  濕地保護進入新的法治時代。王昌友介紹,《中華人民共和國濕地保護法》于2022年6月1日正式施行,《湖北省濕地保護條例》已列入省人大2023年立法計劃,即將出臺。

  為了深入貫徹實施濕地保護法,湖北省聚焦“濕地保護與管理”,開展專題研討。2022年9月19日—20日,省林業局與省委組織部在省委黨校共同開展“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考察湖北重要講話精神,推進落實省第十二次黨代會決策部署”系列培訓——“加強濕地保護與管理”專題研討班。研討班採取“集中導學+專題輔導+學習交流”模式,各市州分管負責人及自然資源、生態環境、住建、水利、農業農村、林業等部門主要負責人約110人參加培訓。

  湖北省建立濕地保護目標責任制、濕地保護聯席會議制度、考核及約談機制,按照國務院批准的湖北濕地面積總量管控要求,研究確定各市、州、縣濕地面積總量管控目標,發揮考核“指揮棒”作用,督促地方政府履職盡責。對破壞濕地問題突出、保護工作不力的地區,約談其政府主要負責人。

  2022年11月5日,《濕地公約》第十四屆締約方大會在湖北武漢開幕。建設美麗家園,“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的故事從湖北走向全國,遠播世界。(湖北日報全媒記者 汪訓前 通訊員 趙輝)

編輯:李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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