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海關實施“內河運費扣減”新舉措 全國首票享惠貨物在湖北順利通關
5月30日,在武漢陽邏港碼頭,一艘滿載汽車零配件、面紗、塑膠顆粒等貨物的貨輪自長江下游遠航而至。武漢金髮科技有限公司對船上由上海轉關的一票進口貨物進行申報。武漢海關所屬武漢新港海關核對後,根據海關總署5月29日下發的《內河運輸及其相關費用不計入進口貨物完稅價格估價指引》(以下簡稱“估價指引”)作計稅處理,扣除貨物價格中的內河段運費1.65萬元,標誌著“內河運費扣減”新舉措正式落地,全國海關首票享惠貨物在湖北順利通關。
“真是太好了!我們的進口貨物主要通過海運經上海轉關至武漢,一般成交方式為CIF(即成本費加保險加運費),包含了全程運費。以前我們無法把國內段內河運費區分出來,只能跟海運運費一起全額繳納稅款。在海關的推動下,現在我們可以真金白銀充分享受政策紅利。這是兩個政府部門攜手為企業減稅降負的生動體現。”該公司經理付艷輝連聲稱讚。
武漢海關關稅處負責人介紹,根據海關審價辦法規定,單獨列明的內河運費可以不計入進口貨物的完稅價格。主題教育開展以來,海關總署委託海關總署稅收徵管局(廣州)組織武漢、長沙、重慶、南昌海關等長江經濟帶沿岸海關開展“內河運費扣減”問題調研,發現轉關貨物運費通常是按國際國內聯程總費用結算,進口企業無法提供內河段的運費單據,也無法以客觀量化的數據合理區分內河運費,長期難以實現運費扣減、真正享受政策紅利。
對此,武漢海關深入長江航務管理局、湖北港口集團、武漢航運交易所、船公司、貨代企業等多家單位調查研究,摸清集裝箱內河運輸價格構成及影響因素,探索政策可實施可落地的最佳路徑。經過充分溝通探討,最終明確,長江航務管理局經過科學嚴謹的統計調查,定期公佈上海至武漢等航線的運價水準,為企業向海關進口申報時扣減運費提供依據。
該項舉措全面實施後,全年預計可為湖北企業從進口貨物的完稅價格中扣減內河運費2.6億元,節約稅款支出3000余萬元。
長江航務管理局運輸處負責人表示,此舉必將吸引更多適水外貿貨源向長江水路運輸轉移,帶動內河港口進出口規模穩步增長。(記者張愛虎、通訊員陳力玲、蔡晨毅、董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