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龍江省中醫藥條例》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來源:中央廣電總臺國際在線  |  2020-10-23 16:07:33

  國際在線黑龍江頻道消息(劉才星):10月22日,在黑龍江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二十一次會議上通過了新制定的《黑龍江省中醫藥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條例》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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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聞發佈會現場 攝影 劉才星

  《條例》共8章64條,規範了中醫藥産業化、中醫藥事業保障、相關專業人才培養等方面內容。

  在中醫藥産業化方面,《條例》明確了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制定中藥材保護和中藥産業發展規劃、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推動中醫藥全産業鏈發展的內容;鼓勵藥食兼用中藥材種植者申請綠色食品標誌,提高品牌知名度;建議藥品建立可追溯體系,加強中藥材品質監督管理,保障中藥材品質安全。

  在産業融合和中藥材加工方面,《條例》規定,讓企業積極向中藥材産地延伸産業鏈,通過開展“中醫藥+旅遊”活動,培育中醫藥健康旅遊基地,推動中醫藥與旅遊産業結合。

  在中醫藥事業保障方面,結合實際工作需要,《條例》規定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中醫藥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內的中醫藥管理工作,同時對其職責作了進一步明確。同時,《條例》對“西學中”作出進一步規定,規定符合條件的非中醫類別執業醫師可以按照規定開具中成藥、中藥飲片處方。

  同時,從建立持續穩定的中醫藥發展多元投入機制的角度出發,《條例》對産業項目基金作了進一步規定,規定省人民政府應當設立中醫藥發展基金,用於野生中藥材保護及中藥材種植、加工、流通、科研等方面。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應當視財力情況設立一定額度的中醫藥發展基金。

  在人才人才培養方面,《條例》按照《中醫藥發展戰略規劃綱要(2016—2030)》的要求,將人才培養部分單獨列為一章,並豐富和擴充了章節內容,規定了中醫藥教育教學的內容,要求中醫藥教育和人才培養應當體現中醫藥文化特色和學科特點,突出中醫藥思維能力培養。

  《條例》還規定了引進中醫藥人才的內容,要求省級人力資源與社會保障、中醫藥等主管部門應當建立綠色通道,優先引進中醫藥高層次人才和急需緊缺人才。省級中醫藥主管部門應當建立中醫藥專業人才評價機制,組織開展省級名中醫評選活動。《條例》規定,省人民政府中醫藥主管部門應當建立健全中醫藥師承教育制度,在中醫藥繼續教育項目中設置師承教育專項,支持中高等中醫藥院校畢業生及農村訂單定向免費中醫藥學專業學生,到鄉鎮衛生院、村衛生室從事中醫藥工作,在職稱晉陞、進修培養等方面給予優先。

編輯:劉才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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