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北網12月9日訊 (陳慧媛 記者 霍梟涵) 在深化能力作風建設“工作落實年”活動中,牡丹江市東安區人民法院緊密結合審判實際,以人民群眾為中心,積極化解矛盾糾紛,增強為民服務能力,切實解決群眾難題。
近日,東安區人民法院審理了一起土地糾紛案件,經過法官耐心溝通調解,案件得以圓滿解決。
外村村民王某于2008年在某村開荒耕種了3畝土地,後因統一調整置換為涉案的土地。2019年起,王某按照旱田的標準向該村委會繳納土地承包費。2022年,因涉案土地變更為水田,村委會便要求王某按照水田的標準繳納2022年的土地承包費。王某認為是自己耕種的是置換地,應當按照原來開荒地標準繳納費用,雙方因此發生糾紛,村委會遂將王某訴至法院,要求王某返還土地並繳納2022年的土地承包費。為切實化解矛盾糾紛,承辦法官多次聯繫村幹部溝通調解方案,並通過王某的親屬做王某的調解工作。幾經波折後,雙方最終達成調解協議,王某按照水田的標準向村委會繳納2022-2023年度土地承包費,村委會將王某目前耕種的3畝水田置換為3畝旱田,雙方均得到了滿意的結果,本案得以圓滿解決。
東安區人民法院將繼續秉持為人民服務的宗旨,堅持能動司法,以實際行動踐行司法為民理念,把司法惠農貫穿到審判的每一個環節,切實為民辦實事、解難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