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河南省民政廳印發《河南省最低生活保障審核確認辦法》,進一步規範最低生活保障審核確認工作,更好地保障困難群眾基本生活權益,推動社會救助制度有效實施。《辦法》從今年5月1日起施行。
據介紹,《辦法》明確了認定低保的條件,凡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人均收入低於當地低保標準,且家庭財産狀況符合當地有關規定的,可以申請低保。申請低保一般應以家庭為單位,由申請家庭確定一名共同生活的家庭成員作為申請人,向戶籍所在地鄉鎮(街道)提出書面申請;有條件的地方可以有序推進持有居住證人員在居住地申辦低保;實施網上申請受理的地方,可以通過互聯網提出申請。
對於申請低保的流程,《辦法》也予以優化,明確鄉鎮(街道)承接縣(市、區)按程式委託下放的低保審核確認權限,縣級民政部門加強監督指導。未經申請受理、家庭經濟狀況調查、審核確認等程式,不得將任何家庭或者個人直接納入低保範圍。
值得一提的是,《辦法》適度拓展了低保範圍,明確低保邊緣家庭中持有中華人民共和國殘疾人證的一級、二級重度殘疾人和三級智力殘疾人、三級精神殘疾人;低保邊緣家庭中患有當地有關部門認定的重特大疾病的人員;脫離家庭、在宗教場所居住三年以上(含三年)的生活困難的宗教教職人員;縣級以上民政部門規定的其他特殊困難人員可以單獨提出低保申請。
此外,《辦法》還對低保整體辦理時限作出規定,要求低保審核確認工作應當自受理之日起30個工作日之內完成;特殊情況下,延長至45個工作日。(鄭報全媒體記者 肖雅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