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忠實踐行“推動綠色發展,促進人與自然和諧共生”發展理念,近日,信陽市淮濱縣人民法院聯合淮濱縣檢察院組織開展2023年春季第一場生態補償增殖放流公益活動。
在工作人員的見證下,兩名被告人在涉案區域增殖放流共計5000尾魚苗,以對漁業生態環境進行修復。
據悉,2022年3月,兩名被告人于禁漁期內在位於禁漁區的淮河干流鄧灣段使用禁用工具非法捕撈水産品。淮濱縣人民法院依據相關法規,在判處兩名被告人承擔刑事責任外,還要增殖放流魚苗。相比單純的刑事處罰,生態補償制度讓兩名被告人在承擔刑事責任的同時承擔民事責任,既加強了對生態環境的修復作用,也對非法捕撈起到良好的警示教育作用。
近年來,淮濱縣人民法院連續在淮河沿岸開展增殖放流公益活動,並結合案件辦理,積極引導督促違法捕撈人履行增殖放流義務,充分補充和恢復水生生物資源,有效改善水域生態環境。
下一步,淮濱縣人民法院將以“淮南濕地生態環境司法保護示範基地”為依託,開展涉環資生態違法行為的源頭治理,有效發揮審判在水生態、林生態及耕地保護中的懲戒、預防作用。(文 任有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