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職業教育條例》9月1日起施行 新法護航 “職”引未來
來源:河南日報  |  2025-09-01 09:15:12

  5月29日,河南省十四屆人大常委會第十七次會議表決通過了《河南省職業教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條例》自2025年9月1日起正式實施。

  《條例》的實施,為推動河南省職業教育高品質發展,提高勞動者素質和技術技能水準,培養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促進就業創業,建設教育強省、人力資源強省和技能型社會,注入新的法治動能。

  近年來,國家對於職業教育高度重視,不斷出臺利好政策,但社會認可度不高、上升通道不暢不寬、教育品質不高等問題依然是職業教育缺乏吸引力的主要原因。

  作為全國職業教育大省的河南,《條例》針對諸多現實問題,回應了社會關切。

  長久以來,不少人都有“重普輕職”觀念。《條例》明確,職業教育是與普通教育具有同等重要地位的教育類型。要求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發展職業教育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規劃,與促進就業創業和推動發展方式轉變、産業結構調整、技術優化升級等整體部署、統籌實施。

  在打通職業教育上升通道方面,《條例》指出,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推動不同層次職業教育縱向貫通,構建中等職業教育、專科層次職業教育、本科層次職業教育、專業學位研究生教育相銜接的人才培養體系,推動各層次職業教育專業設置、培養目標、課程體系、培養方案銜接。

  同時,鼓勵發展本科層次職業教育,支持符合條件的高等職業學校舉辦本科層次的職業教育,鼓勵應用型本科學校舉辦職業技術學院或者開設職業技術專業。

  此外,目前職業教育存在的産教融而不合、校企合作不深不實,也讓職校培養的學生難以適應市場需求。《條例》對産教融合、校企合作的形式與內容等進行了詳細規定和規範。

  對認定為産教融合型企業的,按照規定給予金融、財政、土地等支持,落實教育費附加、地方教育附加減免以及其他稅費優惠。

  鼓勵和支持有技術技能人才培養能力的企業特別是産教融合型企業與職業學校、職業培訓機構開展合作,對新招用職工、在崗職工和轉崗職工進行學徒培訓,或者與職業學校聯合招收學生,以工學結合的方式進行學徒培養。有關企業可以按照規定享受補貼。

  在推進教師教材教法改革, 提升教學品質上,《條例》為職教教師量身定制“成長路徑”。

  縣級以上人民政府應當將職業教育教師的培養培訓工作納入教師隊伍建設規劃,採取多種措施,提升職業學校教師理論教學和實踐教學能力,培養造就師德高尚、業務精湛、結構合理、充滿活力的高素質專業化教師隊伍。

  職業學校應當組織安排教師到企業實踐。産教融合型企業、規模以上企業應當安排一定比例的崗位接納職業學校、職業培訓機構教師開展企業實踐。支持職業學校和企業共建教師培養培訓基地。

  《條例》為河南省全方位、全要素推進職業教育高品質發展,提供了強大的法律支持和政策支撐,為培養高素質技術技能人才、建設技能型社會提供堅實法治保障。(記者 陳小平 馬願)

編輯:蔣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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