支持民營企業、中小企業發展相關政策解讀
來源:吉林日報  |  2020-09-25 08:57:01

  原題:扶持實體經濟 穩定擴大就業——支持民營企業、中小企業發展相關政策解讀

  就業是最大的民生,民營企業、中小企業是吸納就業的主渠道,是擴大就業、改善民生的重要力量。

  為貫徹落實支持民營經濟發展部署要求,以更有力有效的政策舉措推動實體經濟高品質發展,努力為實體經濟營造更好發展環境,不斷拓展企業增加就業的重要渠道,省人社廳及各級人社部門統籌規劃、多措並舉,會同財政、稅務等部門先後出臺多項便企、惠企、助企政策措施,優化營商環境,減輕企業負擔,穩定各類人才,助力吉林省民營經濟實現轉型可持續發展。省人社廳副廳長張立福對相關政策進行了解讀。

  “硬核”暖企政策出臺,助力中小企業渡過難關

  減免企業社會保險費政策。今年疫情發生以來,為紓解企業困難,支持企業穩定就業,助力企業復工復産,吉林省綜合實施“減、免、緩、返、降”社會保險一攬子政策措施助企發展,業務經辦全面實行“不見面”管理服務模式,確保企業儘早享受減免政策。

  免征中小微企業社會保險費。對中、小、微型企業和以單位方式參保的個體工商戶,免征2020年2月至12月的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單位繳費。

  減半徵收大型企業社會保險費。對大型企業和民辦非企業單位、社會團體等各類社會組織,減半徵收2020年2月至6月的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單位繳費。

  返還企業失業保險費。2019年全年失業保險穩崗返還資金10億元。2020年,普通穩崗返還標準對中小微企業提高到100%,生産經營困難企業特殊穩崗返還向受疫情影響企業傾斜。

  階段性緩繳社會保險費。受疫情影響生産經營出現嚴重困難的參保單位,連續3個月以上累計虧損,無力支付職工最低工資或無法正常生産經營僅為職工發放生活費的,可申請緩繳3項社會保險費,其間免收滯納金。

  降低社會保險費率。2020年,在降低養老保險、失業保險、工傷保險費率的同時,調整單位繳費基數核定辦法,以職工繳費工資之和核定用人單位繳費基數,進一步減輕企業負擔。

  提高社會保險業務經辦效率。加快“放管服”和“最多跑一次”改革。通過建立全省集中統一管理信息系統和公共服務平臺,實現業務線上辦、網上辦、掌上辦;通過實行“綜合櫃員制”,實現服務事項打包辦、簡便辦、提速辦等“一站式”經辦服務,實現了業務辦理的高效化,減輕了企業經辦的成本負擔。

  鼓勵中小企業吸納就業,著力提升技能水準

  職業技能提升行動是黨中央、國務院決定實施的重大項目,目的是促進就業和穩定就業。吉林省從失業保險基金結余中提取26.8億元,計劃從2019年至2021年培訓70萬人次。針對民營企業、中小企業的職業技能培訓補貼包括三類——

  企業職工培訓補貼。企業組織職工開展職業技能培訓,按照有關規定給予培訓補貼。一是企業新錄用人員培訓和轉崗轉業培訓補貼,補貼標準:初級800元/人,中級1500元/人,高級2000元/人。二是崗位技能提升培訓補貼,補貼標準:初級工500元/人、中級工800元/人、高級工1000元/人、技師每人2000元/人、高級技師3000元/人。三是安全技能培訓補貼,補貼標準:每人每學時5元。四是新型學徒制培訓補貼,補貼標準:每人每年4000元,“緊缺急需職業(工種)”補貼標準每人每年4600元。

  職業技能競賽補貼。企業組織職工開展職業技能競賽,每個項目參加比賽的企業職工不少於30人,按每個項目3萬元給予企業職業技能競賽補貼,同一企業同一項目每年只能享受一次職業技能競賽補貼,規上企業每年享受職業技能競賽補貼的項目不超過10個,其他企業不超過5個。

  以工代訓補貼。為有效應對國內外新冠肺炎疫情形勢和經濟下行壓力對吉林省就業的影響,切實防範應對大規模失業風險,做好常態化疫情防控中的穩就業工作,2020年12月31日前,擴大以工代訓範圍,對中小微企業2020年1月1日以後吸納就業困難人員、零就業家庭成員、離校兩年內高校畢業生、登記失業人員就業納入以工代訓範圍,按吸納人數給予企業每月500元/人、最長不超過6個月3000元的補貼。對受疫情影響出現生産經營暫時困難導致停工停業的參保中小微企業,組織職工開展以工代訓併為職工發放工資(或不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的生活費)的,可按組織以工代訓人數給予企業每月500元/人、最長不超過6個月3000元的補貼。

  加強民營企業人才培養,出臺系列政策優化企業人員職稱評審

  下放民營企業職稱自主評審權。進一步下放職稱評審權限,支持專業技術人才密集(每年參加職稱評審專業技術人員不少於50人)、技術實力較強、內部管理規範的規模以上民營企業組建職稱評審委員會,同一行業領域各個民營企業可聯合申請組建職稱評審委員會。開展聯盟評審,堅持屬地化、專業化和規範化原則,按照規定的條件和程式,遴選具有專業優勢、服務能力強、行業自律水準高的社會組織組建社會化評審機構,開展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才職稱評審。符合條件的民營企業或社會組織可向省人社廳專技處申請授權中高級評審委員會。

  延伸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員職稱申報渠道。進一步打破戶籍、地域、身份、檔案、所有制等條件制約,積極支持鼓勵民營企業專業技術人才參加職稱評審,省人社廳在專業技術人才密集的創業孵化基地、高新技術開發區、科技園區等地設立職稱申報受理服務點,省內各地各類企業可依託園區基地人才仲介服務機構、工商聯、行業協會商會、學會等社會組織申報本企業專業技術人才職稱。符合條件的基地、單位或社會組織可向省人社廳專技處申請授權。

  放寬民營企業人才參評職稱的條件。進一步克服唯學歷、唯資歷、唯論文、唯獎項傾向,突出工作能力和業績考核,注重市場認可和對企業的實際貢獻。民企人員參加職稱評審不受專業論文、職稱外語、計算機等規定條件限制。建立職稱評審“綠色通道”或“直通車”,民營企業引進吸納的高層次專業技術人才、急需緊缺人才、優秀青年人才可直接向省人社廳申報參評相應人才類別評定和各級別職稱。開展民營企業高級經營管理人才高級經濟師專門認定工作,省內産值、利稅、安置就業人員分別達到500萬元、50萬元和50人以上的民營企業中董事長、總經理、副總經理管理人才,可直接向企業註冊地各級人社部門申報民營企業高級經濟師職稱認定。(吉林日報記者 萬雙)

編輯:杜偉
最新推薦
新聞
文娛
體育
環創
城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