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世界運河城市論壇反響與思考 立法先行,為千年運河提供法治保障
7月,由徐州市委宣傳部牽頭,江蘇師範大學法學院成立立法調研小組,對大運河文化帶徐州段建設立法做了深入調研。調研發現,大運河徐州段文化遺址破壞比較嚴重,部分文物散失。喧囂數百年的大運河淮海第一關,如今只留下刻在山石上的關名和幾塊殘石斷垣。大運河淮海第一關文物的現狀,凸顯立法保護大運河物質文化遺産和文物的迫切性。
在10月12日舉行的“2018世界運河城市論壇·立法保護分論壇上”,與會專家學者達成共識,倡議促進運河的立法保護,推動運河的法治管理,加強國際合作,增進各運河城市在世界運河立法保護和法治化管理方面的交流與合作。
立法先行,推進大運河文化帶建設
來自中國、美國、愛爾蘭、緬甸等國的近百位運河領域管理者、法律專家和學者出席運河立法保護分論壇。專家學者就關注運河遺産、文物和水環境保護的立法理念與實踐探索進行深入探討,分享成熟的運河法制化管理經驗。針對大運河文化帶建設、保護和合理利用等方面,提出立法方面的相關思考,並分享各國在運河立法保護方面的先進經驗。
愛爾蘭海洋與資源部前部長弗蘭克·弗伊來自歐洲最西端的城市、愛爾蘭的Galway,那裏也有著古老的運河體系。他介紹,愛爾蘭運河交錯,一直有完善的運河法制體系。1993年,愛爾蘭運河系統與英國北愛爾蘭地區運河系統連接在一起。英國和愛爾蘭兩國通過立法,管理這一運河體系。立法促進運河體系發展,帶動運河旅遊産業,歐洲很多遊客慕名前來,乘坐遊輪徜徉在愛爾蘭和英國北愛爾蘭的運河之上。
弗蘭克·弗伊指出,中國有著比愛爾蘭更龐大、歷史更為悠久的運河體系,通過運河立法,對運河進行高效管理,將促進運河旅遊業發展,向全世界講好中國運河故事,讓各國遊客感受中國大運河的魅力。
當前,大運河保護、開發和利用面臨著城市現代化、農村城鎮化的嚴重挑戰,大運河保護工作存在不少問題,如地方遺産保護意識淡薄、一些重要遺産點生態環境差、部分沿河城鎮隨意拆建等,加強法規建設,依法治河,依法保護,迫在眉睫。
江蘇省人大常委會原副主任、中國法治現代化研究院院長公丕祥指出,推進大運河文化帶建設,須堅持立法先行,實現良法善治,充分發揮立法的引領和推動作用。要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堅持保護、傳承、利用的有機統一,堅持可持續發展,堅持系統化推進,堅持立足國情省情與借鑒國際經驗相結合等立法原則,為大運河文化帶江蘇段建設走在全國前列提供有力的法治保障。
區域先立法,可考慮“兩條腿走路”
公丕祥指出,保護好運河沿線有形的物質文化和無形的非物質文化,是立法的首要任務,必須把大運河文化遺存保護全部納入法律調整的範圍。大運河河道本體、運河沿線的自然生態環境、沿線區域的歷史名城名鎮名村亦應得到有傚法律保護。
江蘇省社科院院長、大運河文化帶建設研究院院長夏錦文提出,可以以區域先行立法,推進大運河文化帶建設全國性法律體系的形成。區域先行立法可考慮“兩條腿走路”,即大運河沿線的設區市和省級層面的地方立法同時推進。大運河文化帶建設區域立法工作應從蘇州、無錫、常州、鎮江、揚州、淮安、宿遷、徐州和南京、泰州、南通等11個設區市的地方立法起步,先行先試,開展地方創制性立法。同時,要從省級層面統籌大運河文化帶(江蘇段)建設立法工作,為大運河文化帶建設全國性立法提供江蘇樣本。
揚州大學城市管理研究中心主任王毅建議,我國應嘗試製定《大運河世界文化遺産保護管理法》,集中解決“大運河保護與管理管什麼”“誰來管”“怎麼管”等問題。他指出,對於破壞大運河遺産及其景觀環境的違法行為人,僅僅給予經濟上的處罰是不夠的,還須行政處罰、刑事處罰和社會信用處罰並重,“嚴懲違法者,才能保證大運河世界文化遺産不被破壞,永續發展!”
“揚州規矩”,為大運河立法探路
大運河保護立法在我省運河城市已有一些有益實踐與探索。十年前,揚州擔當起大運河聯合“申遺”的牽頭重任;今天,站在歷史新起點上的揚州更加注重運用法治思維和法治方式推動運河的保護、傳承和利用。
揚州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朱妍介紹,近年來,揚州頒佈施行《揚州古城保護條例》《揚州市公園條例》《揚州市河道管理條例》《大運河揚州段世界文化遺産保護辦法》《揚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條例》等條例、法規,為運河保護制定“揚州規矩”。
《揚州古城保護條例》明確將5.09平方公里的明清歷史城區和13.16平方公里的古城遺址區全部納入保護範圍,採取分區域、差別化保護措施。《揚州市非物質文化遺産保護條例》規定,在大運河揚州段沿線符合條件的村鎮、街區或者特定區域,設立文化生態保護區,對運河非物質文化遺産實行區域性整體保護。
“作為‘運河長子’,揚州要為大運河立法積極貢獻力量,以保護、傳承、利用為主線,以文化元素為核心,以立法惠民為根本,努力發揮應有的作用。”朱妍説。
啟動大運河文化帶建設的立法工作,是江蘇大運河文化帶建設的迫切要求。目前,江蘇省人大常委會已將大運河文化帶建設立法編入立法規劃項目,同時啟動《江蘇省人大常委會促進大運河文化帶建設的決定》的立法調研工作,使大運河文化帶建設立法能夠和大運河文化帶建設規劃同步展開。(新華日報 記者 于 鋒 王 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