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我省將推行年度綜合考核制度 各部門原則上不得單獨開展全省性考核
針對長期以來基層反映強烈的檢查考核過多過濫問題,江蘇省委日前決定,今後在江蘇省推行年度綜合考核制度,各部門原則上不得單獨開展全省性考核。
《江蘇省年度綜合考核工作規定(試行)》《江蘇省2018年度綜合考核實施辦法》和《高品質發展監測評價考核實施方案》《2018年度設區市黨的建設考核實施方案》,已于11月9日經江蘇省委常委會會議討論並原則通過,即將下發實施。這意味著在全省推行年度綜合考核制度有了較為系統科學的制度設計。根據這些辦法規定,年度綜合考核將突出導向性,增強科學性,體現嚴肅性,強化實效性,著力引導各級領導班子和廣大幹部切實把心思和精力聚焦到主責主業上來,深入貫徹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全面落實黨中央的各項決策部署,認真抓好江蘇省委、省政府年度工作要求和推進安排,切實扛起全面從嚴治黨政治責任,全力推動高品質發展走在前列,以實幹實績開闢江蘇發展新境界。
綜合考核結果也將成為我省實施鼓勵激勵、容錯糾錯、能上能下“三項機制”的重要依據。為確保在全省推行年度綜合考核制度落到基層、落到實處,切實減輕基層負擔,江蘇省將加快推進江蘇省綜合考核信息平臺建設,為實施科學考核提供有力支撐。江蘇省委要求各設區市、縣(市、區)也要建立相應的組織體系和運行機制,把幹部從一些無謂的事務中解脫出來,讓基層把更多時間用在抓工作落實上。(新華日報 記者 耿 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