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市沭陽縣司法局“無訟+”模式推動基層社會治理
來源:中央廣電總臺國際在線  |  2020-10-27 12:03:29

  國際在線報江蘇報道:近期,宿遷市沭陽縣司法局積極發揚新時代“楓橋經驗”,健全完善矛盾糾紛多元化解機制,形成多層次、多領域、多形式的立體“無訟”格局,為推動基層社會治理賦勢、賦能、賦力。

  一是“無訟+村居”模式,為“無訟”空間賦勢。沭陽縣司法局把加強訴源治理、打造“無訟”村居作為推進社會治理現代化的重要抓手,在全縣範圍內開展“無訟”社區建設活動,進行全覆蓋摸排,第一時間將排查發現的婚姻家庭、鄰裡、徵地拆遷等各類糾紛及消防安全、環境污染、違章搭蓋等各類隱患及時化解和處置到位。同時,沭陽縣司法局將“無訟”村(社區)創建工作的內容、標準等納入年度綜合考核,實行量化考核並定期開展督查。2020年1月至10月,全縣排查糾紛1114件,成功化解糾紛1103件,成功化解率達99%,各鄉鎮(街道)逐漸形成了“不輕易言訟、不爭訟”的良好氛圍。

  二是“無訟+市場”模式,為助企便民賦能。沭陽縣司法局與沭陽縣人民法院、公安局、社會矛盾調處中心等數家單位聯手打造無訟市場,推動完善訴訟與非訴訟相銜接的糾紛解決機制,對經濟開發區、工業園區以及大型市場內企業間、商戶間、商戶與消費者間發生的矛盾糾紛消解在調解的第一道防線內,並選派精幹力量組成專門志願法律服務隊,對接司法所、人民調解委員會等機構,通過政策、法規宣傳和面對面的法律服務,幫助審查合同、評估風險,制定方案,調處糾紛。

  三是“無訟+調解員”模式,為隊伍建設賦力。沭陽縣司法局積極培育“無訟”調解員,建立“調解前置、訴訟斷後”的糾紛化解體系,將行政管理、復議、訴訟等行政爭議納入調解範圍,按照“佈局合理、專業高效、務實管用”的要求,整合黨員幹部、“網格員”、村書記等專兼職調解力量組建“無訟專家團”,並鼓勵有條件的鄉鎮(街道)和村(社區)聘用具有調解經驗、群眾工作經驗的機關、企事業退休幹部,離任村(社區)幹部,“法治帶頭人”“法律明白人”、法律從業者等為人民調解員,開展“無訟”人民調解工作。(文 郭明妹)

編輯:羅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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