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州出臺加強困境兒童保障和關愛服務辦法
來源:中央廣電總臺國際在線  |  2020-11-20 15:06:03

  國際在線江蘇頻道消息:11月19日,《泰州市困境兒童分類保障和關愛服務辦法》(以下簡稱《辦法》)新聞發佈會在泰州舉行。泰州市民政局黨組書記、局長封新華,泰州市民政局副局長孫雷對《辦法》作了介紹並回答了媒體提問。

泰州出臺加強困境兒童保障和關愛服務辦法

發佈會現場 攝影 陳星

  《辦法》已于2020年11月1日起正式施行,今後,泰州市所有孤兒、事實無人撫養兒童、重殘重病兒童、貧困家庭兒童及其他需要幫助的兒童,在基本生活、基本醫療、教育保障、康復救助、關愛服務五方面得到進一步的全方位保障。這是泰州市繼2015年《泰州市困境兒童分類保障實施意見》實施後,對兒童福利保障的再次擴容。

  《辦法》建立與低保標準相銜接的困境兒童生活費補貼機制,散居孤兒保障標準不低於低保標準的2.4倍,事實無人撫養兒童、低保和低收入家庭重病重殘兒童、其他家庭重病重殘兒童和低保家庭非重病重殘兒童分別按照散居孤兒補貼標準的100%、60%、50%發放基本生活費,困境兒童年滿18周歲後仍然就讀且符合條件的,可繼續享受困境兒童基本生活費補貼至畢業為止。

  《辦法》分類落實困境兒童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資助參保政策和門診、住院醫療費用救助政策,加強城鄉居民醫療保險、大病保險、醫療救助和“明天計劃”“省貧困家庭兒童重大疾病慈善救助”“市牽手困境兒童福彩慈善保險”項目資助的有效銜接,實施綜合保障,梯次減輕費用負擔。困境兒童在縣域內基本醫療保險定點醫療機構住院實行先診療後結算。

  《辦法》將享受基本生活費補貼的困境兒童全面納入國家、省、市學前教育、義務教育、普通高中教育、中等職業教育、高等教育相應教育資助政策體系和教育幫扶體系,落實學費減免、入學生活補助、助學金等政策。

  《辦法》將困境兒童保障由“保生活”拓展為“保發展”,明確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引入專業社會組織,為兒童提供心理撫慰、精神關愛等專業服務,建立一名困境兒童由一名兒童主任、一名專業社工、一名教師媽媽、一名法援律師、一名簽約醫生、一名志願者組成的“六個一”成長護航小組對口負責的機制,跟蹤開展成長關愛服務。

  《辦法》構建了“家庭、社會、政府”多重監護保障體系,明確家庭監護、委託監護、臨時監護、長期監護等具體情形和責任主體,落實基層發現報告和公安接處警責任,將存在惡意棄養情形或者採取虛報、隱瞞、偽造等手段騙取保障金、物資或服務的父母及其他監護人失信行為錄入公共信用信息系統,實施聯合懲戒。

  封新華表示,下一步,泰州將貫徹落實《辦法》精神,密切部門協作,加大兒童類社會組織培育,開展基層兒童工作者輪訓,廣泛發動社會參與,形成“政府救助、社會互助、家庭自助”三位一體的關愛保障模式,為困境兒童健康成長護航。(文 賈健 陳星)

編輯:楊心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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