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江蘇報道:2020年以來,宿遷市沭陽縣司法局積極推行人民調解工作“四延伸”,從源頭上排查化解社會矛盾糾紛。
一是調解組織向基層延伸。沭陽縣司法局在全縣40個鄉鎮場(街道)建立公共法律服務中心、矛調中心,在480個村(居)建立人民調解委員會、村居調解室和“家庭平安調解室”。沭陽縣司法局建立“黨員義務調解室”“鄉賢調解室”,明確專職調解人員,為矛盾糾紛排查化解提供組織保障。
二是調解責任向內部延伸。沭陽縣司法局按照“誰主管、認負責”的原則,組織開展本轄區、本部門、本系統、本行業內矛盾糾紛排查化解工作,對重點人員的穩控工作,嚴格落實“定責任、定對象、包案件”工作機制,確保每起矛盾糾紛都能得到及時妥善化解。
三是解調重點向事前延伸。沭陽縣司法局圍繞重點行業和重點群體,對易導致群體性事件的各類敏感事件進行“地毯式”排查,注重發現轄區苗頭性、傾向性矛盾糾紛,提前介入,提前疏導。沭陽縣司法局完善矛盾糾紛“聯防、聯動、聯處”綜合調解機制,做到發現一起、預警一起、化解一起。
四是調解方式向多元延伸。沭陽縣司法局積極建立人民調解、行政調解、司法調解“三位一體”的“公調訴調”銜接體系,形成齊抓共管的格局,最大限度地預防矛盾糾紛激化。沭陽縣司法局建立矛盾糾紛回訪制度,對調解後的矛盾糾紛進行跟蹤回訪,鞏固和放大調解效果,利用典型事例開展法治教育,不斷增強群眾的法治意識。(文 劉惠慈 周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