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標題:我省出臺實施意見深化教育督導體制機制改革
日前,省委辦公廳、省政府辦公廳印發《關於深化新時代教育督導體制機制改革的實施意見》。《實施意見》提出,到2022年,基本建成全面覆蓋、運轉高效、結果權威、問責有力的江蘇教育督導體制機制,推動實現江蘇省教育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
《實施意見》堅持問題導向、目標導向、結果導向,緊緊圍繞確保教育優先發展、落實立德樹人根本任務,優化教育督導管理體制、完善運行機制、強化結果運用,進一步推動有關部門、地方各級政府、各級各類學校和其他教育機構切實履行教育職責。《實施意見》共5方面內容,主要包括深化教育督導管理體制改革、深化教育督導運行機制改革、深化教育督導問責機制改革、深化教育督導隊伍管理改革、深化教育督導保障機制改革等。
《實施意見》明確制定《江蘇省教育督導問責辦法》,構建報告、反饋、整改、復查、激勵、約談、通報、問責等8項制度,建立環環相扣的問責機制,壓實地方各級政府及相關部門、學校、督學和相關人員的履職責任。整合教育監管力量,建立教育督導與教育行政審批、處罰、執法的聯動機制,探索教育督導與人大、政協和社會等其他類型監督貫通協調的工作機制。
此外,江蘇省將配齊配強各級督學。各縣(市、區)督學按與學校數不少於1:5的比例配備,學生人數較多的學校按1:1的比例配備,其中專職督學按每800-1000名專任教師配備1名。完善專兼職督學人員聘任方式,按有關規定從黨政機關、學校、科研院所等遴選聘任一批督學,建設一支數量充足、結構合理、業務精湛、廉潔高效、專兼結合的督學隊伍。(新華日報 記者 王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