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江蘇報道:自《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正式施行以來,無錫市司法行政系統堅持在“加強學習研究、加大宣傳普及、鼓勵探索實踐、強化推行運用”等方面持續用力,取得積極成效,特別是在全省同領域“首次、首份、首例”的三個案例,凸顯該市推進法護民權工作力度。
創新手段,“首次”以《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新規表決通過小區重大事項。2020年12月30日,無錫市安鎮街道怡東南苑小區召開業主大會,使用該市江南公證處自主研發的“業委會公證投票系統”對是否與物業服務企業續簽服務合同進行在線表決。經小區業主積極參與,“公證投票系統”結果顯示,小區參與表決人數及面積佔比為78.86%和72.61%,贊成與不贊成佔比分別為4.43%和95.57%,結果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參與業主人數及面積“雙2/3”參與新規(原《國務院物業管理條例》 為“雙1/2”參與),經公示,表決於2021年1月24日確認成功。該案例也是公證參與物管領域《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普法宣傳、助力基層治理的又一次有益探索。
主動運用,發出“首份”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新規裁決。2020年10月9日,申請人陳某某等人與被申請人(註冊並擁有某快消品牌商標)簽訂《單店服務協議書》,並於當日依約支付服務費68000元。次日,陳某某等人發現在《協議書》簽訂之前被申請人存在虛假宣傳,造成投資誤判,隨即以電話、微信形式通知被申請人解除《協議書》,要求退還已支付服務費,但被申請人以不認可解除通知真實性為由,拒絕解除協議。該市仲裁庭經審理認為,案涉《單店服務協議書》係被申請人提供的格式合同文本,未按法律法規規定設定“冷靜期”,侵犯了法律賦予申請人的合同解除權。2021年1月25日,仲裁庭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新規發出裁決書,確認涉案《服務協議書》已于2020年11月28日解除,被申請人返還收取申請人的服務費68000元及利息,切實維護了個體從業者合法權益,保障了特許經營市場健康發展。
貼心服務,出具《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生效後“首例”遺囑公證書。2021年1月1日上午,無錫市民陸阿姨來到江南公證處諮詢申辦遺囑公證事宜,恰逢《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生效首日,值班公證員熱情接待並告知“新規明確取消公證遺囑最高效力,現與其他5類遺囑居於平等法律地位,確認遺囑人生前遺留最後一份遺囑為唯一有效遺囑”等最新變化。陸阿姨表示年齡大了,法律規定不熟悉,堅持要求辦理遺囑公證。公證員在正式辦理申請之前,再次查詢復習了《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繼承篇有關條文規定及告知書、談話筆錄等最新要求,確保開具的遺囑公證文書的表述及各法律關係均符合《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規定。當場拿到遺囑公證的陸阿姨滿面歡喜,稱讚還是公證機構熱情的法律指導和規範的遺囑辦理信得過、最便捷,讓人安心踏實。(文 劉建新 朱遠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