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江蘇報道:泰州市海陵區著力加強培優做強鄉村調解力量,近三年來,全區35個鄉村140名專兼職調解員、165名調解志願者共化解各類糾紛9333件,調處成功率99.65%,近六成糾紛“不出現場”就地化解。
一是堅持“專”字蓄力,提升鄉村人民調解員隊伍專業素養。海陵區選聘專業人員,按照“懂政治、懂政策、懂法律,會做群眾思想工作、會用政策規定處理社會矛盾、會用法律條文化解民間糾紛“三懂”“三會”的標準,從農村“五老”人員中選聘中堅力量;開展專業培訓,建立區、鎮(街)兩級培訓體系,通過集中講座、業務交流、案例分析、巡迴演講、觀摩庭審等多元形式,著力增強鄉村調解員隊伍實務能力;確定專管區域,將鄉村人民調解員隊伍下沉入基層社會治理網格,實行責任包乾,自覺履責,把好第一道關口。
二是堅持“細”字引領,明確鄉村人民調解員隊伍角色定位。海陵區設立排查隱患的“信息員”,利用人熟、地熟、情況熟的優勢,把握村組內的不安定因素和個案苗頭,進行引導、上報和化解,為防止激化、實時應對、妥善處置各類矛盾糾紛贏得主動;設立收集民意的“情報員”,村內選聘的調解員大多擔任中心戶長,他們能及時掌握群眾的思想狀況和收集社會輿論,為領導決策提供依據;設立化解矛盾的“消防員”,鄉村調解員來自基層,深得群眾信任,通過他們情、理、法相結合的調解,化解糾紛往往事半功倍;設立法治宣傳的“播音員”,組織鄉村調解員配合村委做好鄉村法治宣傳工作,從源頭預防糾紛産生。
三是堅持“實”字為本,拓展鄉村人民調解員隊伍服務內涵。海陵區進一步提升鄉村調解工作影響力,通過發放普法便民服務卡到戶、在樓道間張貼便民服務承諾等形式,面向社會公佈調解員的姓名、服務內容、聯繫電話、服務區域等,努力在鄉村營造“有糾紛,找調解”的濃厚氛圍,同時,在鄉村打造“老娘舅”調解服務、德法助調員、三治融合基層社會治理模式等創新品牌,為基層群眾獲取“家門口”的法律服務提供多元選擇。(文 王海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