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江蘇報道:近期,南通市海門區司法局以“三明確”落實國家機關“誰執法誰普法”責任制,紮實推進 “法律八進”宣傳活動,形成全民自覺學法守法用法的濃厚氛圍,為創建“平安海門”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
一是明確普法責任主體,強化普法主體責任。依據“誰執法誰普法、誰主管誰負責”原則,海門區司法局認真制定了“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工作計劃,建立各單位普法任務清單,進一步推進了普法工作的制度化、常態化。海門區成立區鎮普法領導小組,並組建普法講師團,包括有法律明白人、網格員及普法志願者的法治宣傳隊伍,為普法工作提供了堅強的組織保障。
二是明確普法內容,落實普法責任清單制度。海門區依治辦把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製作為重要考核項寫入年度工作要點,建立健全普法責任清單,制定下發了任務分解方案,明確了牽頭單位、責任單位,真正做到了普法責任到單位,從而壓實法治建設責任,紮實推進普法工作,要求各有關部門切實增強“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意識,認真履行普法責任,緊緊抓住重點執法部門推動其他部門學習跟進的示範效應,不斷推進法治政府建設深入開展。
三是明確普法責任制督查機制,提高普法宣傳實效。海門區加強對“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落實情況的考核評估,通過查看臺賬資料、召開座談會、聽取工作彙報的方式對相關單位“誰執法誰普法”工作開展情況進行了督查。海門區司法局將“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落實情況作為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內容,納入各單位、各部門工作目標考核和領導幹部政績考核,推動各單位、各部門普法責任制的各項要求落到實處,充分發揮以點帶面的示範作用,進一步推動了國家機關貫徹落實“誰執法誰普法”普法責任制的積極性和主動性,提高了普法宣傳的實效性,為加快建設“平安海門”營造了良好的法治環境。(文 王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