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江蘇報道:近年來,南通市海門區強化制度建設,規範審查程式,注重審查實效,以科學決策、民主決策、法治決策為抓手,持續推動政府行政決策科學化、民主化、法治化水準提升。
一是完善決策規章制度,推進重大行政決策科學化。海門區修訂印發了《政府工作規則》《海門區人民政府重大行政決策制度》《行政決策聽證程式規則》《重大決策出臺前向區人大及其常委會報告工作制度》《市民代表列席政府重要會議制度》《政府合同管理辦法》等文件,為重大行政決策設置邊界、提出要求、確立標準,確保決策制度科學、程式正當、過程公開、責任明確。
二是加強決策規範管理,推進重大行政決策民主化。海門區公佈43個區本級行政規範性文件制定主體。在起草文件前期,海門區採取網絡公告徵詢、座談會議討論等多種形式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近年來,海門區累計召開徵求意見座談會40余場次,發佈意見徵詢公告100余份,切實做到了“問政於民、問需於民、問計於民、問效於民”。在文件制定過程中,海門區嚴格落實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研究等法定程式,對區政府和部門的決策草案和文件草案通過統一平臺公開徵求公眾意見,組建專家智庫,建立重大行政決策專家諮詢論證機制。
三是推行法律顧問制度,推進重大行政決策法治化。海門區健全行政決策合法性審查機制,堅持重大行政決策“不經合法性審查,區政府領導不簽發”的原則。近年來,海門區司法局共列席政府常務會議、區長辦公會議300余次,提合理化建議400余條,有效提高了行政決策和行政行為的合法性。海門區出臺了《關於加快律師人才隊伍發展的意見》《海門區政府法律顧問管理辦法》,全面落實法律顧問制度,律師與區委、區政府領導、律師與區鎮黨政主要領導兩個“一對一”無縫對接,形成了“出席重要會議,審查重要文件、參與重要決策、論證重大項目”的“四重模式”,助推政府決策全面納入法治化軌道。
四是推行考核監督制度,推進重大行政決策長效化。海門區將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組織實施的合法性、規範化情況納入《海門黨政主要負責人履行推進法治建設第一責任人職責清單》、納入單位年度法治政府建設考核,並以《法治政府監督月報》《行政執法責任追究決定書》等強化結果運用,對重大行政決策進行“倒追”。(文 趙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