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江蘇報道:“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第四十九條之規定,責令你于2022年1月1日上午8時30分到江蘇省盱眙縣人民法院科技法庭接受家庭教育指導。”近日,在江蘇盱眙法院的科技法庭內,一名未成年人罪犯的父親收到了法院發出的《責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導令》。這是2022年1月1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正式實施後,江蘇法院向家長髮出的首份接受家庭教育指導令。
盱眙法院向一名未成年人罪犯的父親發出《責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導令》
未成年人犯軍軍(化名)父母離婚,跟隨父親生活。父親認為軍軍還小,不忍心對其進行嚴格的家庭教育,放任其融入不當的交友圈。
2020年11月份的一天,軍軍在社會閒散人員的帶領和蠱惑下,參與實施了強姦犯罪,盱眙法院判決認定其犯強姦罪,判處有期徒刑五年。盱眙法院在辦理該起案件時發現軍軍父親作為孩子的監護人,沒有切實履行好監護職責,疏于家庭教育,未能通過有效的家庭溝通和家庭教育幫助孩子樹立正確的人生觀、價值觀在一定程度上導致其走上了犯罪道路。2022年1月1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家庭教育促進法》實施的首日,盱眙法院結合該起案件發生的原因等因素,向軍軍父親發出《責令接受家庭教育指導令》,督促其樹立家庭是第一個課堂、家長是第一任老師的意識,切實承擔起對未成年人實施家庭教育的主體責任。
指導令發出後,盱眙法院還聯合盱眙縣婦女聯合會舉辦了第一期盱眙法院未成年人家庭教育培訓班,邀請家庭教育講師團對軍軍父親如何進行家庭教育進行專項輔導,輔導的內容包括如何與正在服刑的未成年子女重新建立有效的家庭溝通、如何幫助未成年子女重新認識自我並儘快改正錯誤、如何引導未成年子女進行職業規劃等,為其補上了“作為父母”,依法應當承擔實施家庭教育職責的法治教育課。
“以前我只知道從家長的角度責怪孩子不懂父母的辛勞付出,現在我明白了要站在孩子的角度去思考父母的教育到底適不適合他們。希望法院多給我們家長開設這樣的課堂,讓我們找到教育好孩子的方法。”家庭教育指導培訓結束後,軍軍父親發出這樣的感慨。( 文/圖 黃舒 劉丹丹 朱遠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