宿遷市沭陽縣“四字”推進人民調解隊伍結構優化
來源:中央廣電總臺國際在線  |  2022-04-28 18:28:06

  國際在線江蘇報道:近年來,宿遷市沭陽縣司法局積極貫徹落實《關於加強專職人民調解員隊伍建設的實施意見》文件精神,通過嚴格標準“選”、創新形式“育”、多措並舉“管”和突出導向“用”,進行內部提升、外部整合,逐步優化人民調解隊伍結構。

  嚴格標準“選”,突出隊伍專職化。沭陽縣司法局逐步加大專職調解選聘力度,把好選用關,明確要求鄉鎮(街道)人民調解委員會及駐派出所人民調解室均應配備不少於2名的專職人民調解員,村(社區)人民調解委員會應配備不少於1名的專職人民調解員,目前全縣30個鄉鎮(街道)、42個派出所以及480個村(社區)已累計配備694名專職人民調解員;進一步完善“警民聯調”“訴調銜接”“訪調對接”等工作機制,將專職調解員安排在緊要、一線調解崗位,有力促進“110”接警、涉訴涉訪案件、民事糾紛的源頭化解。

  創新形式“育”,實現培訓專業化。沭陽縣司法局深入推進專職人民調解員調解能手培育工作,組織實施人民調解“十百千”工程,評選表彰十佳人民調解員,遴選推廣一百個典型案例,培育吸納調解能手;抓好常態化教育培訓,不定期在村、社區開展調解技巧、調解程式、案卷製作和案件信息錄入的常規培訓培訓;通過舉辦培訓班、組織交流、以會代訓、觀摩交流、旁聽庭審等形式,建立人民調解員培訓機制,圍繞新頒布法律法規、調解技巧等主題,結合經典調解案例進行集體學習和互動交流,切實提升業務素質和調解水準;分級舉辦調解員培訓,邀請律師事務所主任、優秀模範調解員等進行授課,累計培訓人民調解員600人次。

  多措並舉“管”,提升考核規範化。沭陽縣司法局健全完善專職人民調解員執業活動檢查監督、獎勵處分等各項管理制度;以人民調解員的培養機制、管理機制、激勵機制等三項機制建設為導向,制定人民調解員管理辦法,完善人民調解員選任、聘用、培訓、獎懲、退出等制度,同時,制定專職人民調解員考核細則,根據轄區案件數量,將專職人民調解員分為三檔,依據履職情況、調解數量、案卷品質等統籌發放基礎補貼和績效考核獎;出臺《沭陽縣專職人民調解員考核辦法(試行)》和《沭陽縣人民調解案件補貼發放管理細則》,將專職人民調解工作經費納入財政預算,明確專職調解員選任聘用、待遇保障、隊伍管理等硬體內容,按照調解案件複雜程度,分別給予案件補貼。

  突出導向“用”,驅動調解效能化。沭陽縣司法局高標準遴選優秀專職人民調解員,分別組建行業性、專業性矛盾糾紛調解專家智庫和人民調解“百名”專家團隊,目前已遴選各領域擅長的調解員建立1個調解智庫;開展人民調解員素質提升工程,加強“老中青”調解員梯形隊伍建設力度,針對骨幹調解員,採取名師帶徒弟結對方式,言傳身教提升調解員水準,其中30名專業人士為重大疑難複雜社會矛盾糾紛的調解提供專業意見建議和法律支撐;堅持實幹實績導向,精心選拔政治堅定、公道正派、經驗豐富、群眾信賴的專職人民調解員作為調委會業務骨幹重點培養使用,充分調動調解員積極性,為全縣提供優質高效的專業調解力量。(文 郭明妹 華國和)

編輯:陳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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