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蘇州市委、市政府印發《蘇州市法治政府建設實施方案(2021——2025年)》(以下簡稱《實施方案》),對新發展階段加快構建職責明確、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體系和全面建設職能科學、權責法定、執法嚴明、公開公正、智慧高效、廉潔誠信、人民滿意的法治政府作出部署。
《實施方案》明確,到2025年,政府行為全面納入法治軌道,職責明確、依法行政的政府治理體系日益健全,政府作用更好發揮,行政執法體制機制基本完善,行政執法品質和效能大幅提升,應對突發事件能力顯著增強,人民群眾滿意度不斷提升,各地區各層級各領域法治政府建設協調並進,更多地區和領域實現率先突破;到2035年,高水準的法治蘇州、法治政府、法治社會基本建成,法治成為蘇州推進社會主義現代化建設的顯著優勢和核心競爭力。
《實施方案》提出了“十四五”期間蘇州市法治政府建設11個方面44項主要任務,在堅決貫徹落實國家和省決策部署的同時體現蘇州特色實踐;在國家提出的32項重點工作和省提出的40項重點工作基礎上,增設獨立章節“加強基層依法行政能力建設,提升基層法治政府建設水準”,增加了建立健全鎮(街道)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領導機制等4項重點內容;對標國家《綱要》和省《實施方案》中重點工作的完成時限提出了更高要求,提出到2023年底健全完善更高水準的法治督察機制;進一步細化舉措,要求在對新技術、新産業、新業態、新模式等實行包容審慎監管基礎上,每年優化調整涉企“免罰輕罰”清單。
《實施方案》要求,各地各部門要把黨的領導貫穿到法治政府建設全過程、各方面,持續鞏固蘇州市首批全國法治政府建設示範成果;要高品質完成國家和省部署的重點任務,統籌推進優化法治化營商環境等重點工作,在推進執法規範化建設、行政復議體制改革等方面持續發力,探索具有蘇州特色的數字法治政府建設新路徑;要持續推動全市行政案件數、敗訴率“雙下降”,強化訴源治理,全面履行行政負責人出庭應訴職責,力爭出庭應訴率達到 100%;要完善法治政府建設責任體系,發揮市委依法治市辦牽頭抓總作用,推動嚴格落實工作責任,細化具體任務,進一步把政府各項工作納入法治化軌道。
《實施方案》出臺後,和此前市委、市政府印發的《法治蘇州建設規劃(2021——2025年)》《蘇州市法治社會建設實施方案(2021——2025年)》一起,形成蘇州市“十四五”法治建設完整的“一規劃兩方案”格局,至此,蘇州市法治建設總藍圖、路線圖、施工圖的市級設計全面完成。(文 沙一 盧漢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