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6日晚上,宿遷市公安局湖濱新區公安分局公眾號發佈的一條預防未成年人溺水有獎舉報有獎公告,引起很多人關注。本公告自發佈之日起實行,至2022年底結束。
“廣大市民朋友,如果您發現有未成年人私自下水,請立即進行勸阻、制止並撥打‘110’舉報。若成功勸阻並經公安機關認定,將給予第一舉報人一定獎勵。”湖濱新區公安分局的預防未成年人溺水舉報有獎公告一經發出,就吸引了不少市民關注。
暑期來臨,未成年人溺水的警鐘不斷敲響。7月6日,湖濱新區公安分局和教育部門發佈《關於實行預防未成年人溺水舉報獎勵制度的通告》,共同建立了江蘇省首個預防未成年人溺水舉報獎勵制度,建立健全學校、家庭、社會“三位一體”的防溺亡工作體系,最大限度化解未成年人溺水風險。
湖濱新區公安分局介紹,市民發現未成年人私自或結伴相約到河流、湖泊、池塘、水潭等水域游泳、戲水、捉魚等情況,要及時拍照錄影、電話舉報並主動勸離;舉報範圍還包括發現有偷盜或故意損壞防溺水警示牌、紅外報警器、防護欄、防護網等防溺水設施的。
及時撥打舉報電話並教育制止的市民,經核實後,每次獎勵100元;發現未成年人落水存在生命危險,能夠正確施救,避免危險發生的,經核實後每次獎勵300元。湖濱新區公安分局不主張未成年人或不會游泳的成年人下水施救,應大聲呼救、報警、利用救生設施進行施救;符合見義勇為情形的,按程式申報見義勇為表彰獎勵。
宿遷市見義勇為基金會根據公安機關出警記錄,在15日內將獎金通過轉賬或現場領取方式發放給第一舉報人。此外,公安機關將會同教育部門對違反規定私自下水的未成年人(含幼兒)及監護人進行警示教育,並通報其所在村居、學校。(文 孫明建 朱遠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