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來,南通如皋市公安局積極探索推行執法辦案積分制,激勵民警願辦案、多辦案、辦好案,推進執法辦案效能提升。如皋市公安局連續兩年被江蘇省公安廳評為“執法品質優秀單位”,2022年被命名為“全省執法示範縣級公安機關”。
選派精兵,把好所隊案件品質關
法治課現場
“案件多、警力少、效能低是制約和影響公安執法工作高品質發展的突出問題。”如皋市副市長、公安局局長陳剛認為,“創新機制才能提升執法辦案效能。”
2022年2月,如皋市公安局對所有執法單位統一派駐法制員,全面實施派駐制度,將法制員推到執法一線,把牢執法“第一道關口”。同時,該局把改進考核模式作為解決執法考評機制不科學、監督管理不到位等問題的路徑,從2015年起就探索以“單線考核、全局排名”為核心的執法辦案民警積分制考核模式,推行全警辦案,狠抓職責明晰、責任落實、壓力傳導,使民警在思想認識上由“訴得走、結得掉”向“辦得多、辦得好、結得快”轉變,縱深推進法治公安建設高品質發展,從而實現執法數量與執法品質同步提升。
量質並考,推進執法辦案效能提升
法制大隊民警審核案件卷宗
11月10日,如皋市公安局東陳中心派出所民警俞群傑,信心滿滿地將手上辦理的案件卷宗提交給法制大隊審核中隊。剛入警2年的俞群傑説,2022年10月,該局新確認了54名主辦民警,他也在其中。談起辦案責任,他深感壓力,“昨晚一夜未睡,材料反復核對了幾遍。”
俞群傑的壓力,來自該局實行的主辦民警終身負責制。如皋市公安局明確主辦民警是執法辦案的主體,也是積分考評的對象,對執法品質終身負責。其主辦案件的量質情況將在同一個評價體系中量化計分、與實績捆綁,全局包含局領導、機關部門大隊長、所隊長在內的主辦民警適用“一套標準”評定高低。自2021年起,如皋市公安局將考評內容從案件辦理擴大至接處警環節,對每起案件、每個接處警的質與量進行累計積分;將未破案件一併納入考核,防止重績效、輕破案的不良導向。
一改過去考質不考量的做法,如皋市公安局實施量質並考、綜合評判。最終,案件數量積分和案件品質得分兩項相加即為該主辦民警當月執法辦案考評總分,被追究執法過錯責任的在當月總分中扣分,引導執法辦案民警形成了“以量取勝、以質保勝”的共識。
獎懲分明,推動激勵效應最大化
法制大隊民警討論案件
如皋市公安局注重強化執法考評結果應用,對執法辦案積分排名靠前的民警優先考慮職務晉陞、提拔任用,真正讓辦案多、辦案快、辦案好的民警被認可、有榮譽、受重用,營造了“有為有位、見賢思齊”的良性競爭氛圍。
如皋市公安局把提升民警執法素養作為推進法治公安高品質發展的內生動力,從開展評選“執法辦案先進個人”方面入手,優化執法激勵機制;圍繞警情、案件質態實行“周預警、月通報、季考核”,對存在執法過錯的辦案民警啟動責任追究機制,2022年已有7人被追究執法過錯,取消6個月內評先評優、晉級晉職資格,倒逼民警認真履職、規範執法;對每季度累積排名居前的54名民警進行表彰,民警辦案水準明顯提高。(文/圖 曹鈺華 陳園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