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9日,宿遷市召開律師行業監督管理問題專項排查整治工作專題會議,研究、部署全市律師行業監督管理問題專項排查整治工作。
會議傳達了江蘇省司法廳關於開展律師行業監督管理問題專項排查整治工作的通知精神,並就具體措施、工作步驟、表格填寫、時間節點、排查整治範圍、整治目標要求等進行詳細解讀,提出了全市開展律師行業監督管理問題專項排查整治工作初步方案。
宿遷市司法局副局長、市律師行業黨委書記王昌翔就做好全市律師行業監督管理問題專項排查整治工作提出了四點要求:深化認識,切實認清開展律師行業監督管理問題專項排查整治工作的重要性和緊迫性,始終扛牢責任擔當,確保律師行業監督管理問題專項排查整治工作取得預期效果;對照省司法廳律師行業監督管理問題專項排查整治工作部署,結合宿遷律師行業實際情況,抓緊研究制定全市律師行業監督管理問題專項排查整治工作方案,加強組織領導、明確工作責任、完善工作措施、強化輿論引導,保證律師行業監督管理問題專項排查整治工作穩步推進;落實工作責任,按照省司法廳文件要求,市、縣(區)司法行政機關、律師行業黨委(黨總支)、律師協會(分會)、各律師事務所要各司其職,抓緊抓準,切實做好指導監督檢查、建立常態機制、強化投訴查處、加強與公檢法及紀檢部門聯繫對接以及做好行政處罰、行業處分和黨紀處理銜接等,確保問題整治到位;嚴肅工作紀律,對落實律師行業監督管理問題專項排查整治工作不力,有情況不通報、有投訴不受理、有案件不查辦、有違法不追究、有重大事項不上報等失職失管行為的,要進行責任倒查,嚴肅處理。(文 程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