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進一步發揮行政復議化解行政爭議的主渠道作用,不斷提升行政復議工作品質,近年來,蘇州張家港市司法局通過“三度”發力,紮實推進行政復議工作提質增效。
加強隊伍建設,提高辦案人員“專業度”。為適應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後行政復議案件激增的情況,張家港市司法局辦案人員積極參加司法部及省司法廳組織的行政復議線上培訓活動,同時建立常態化、規範化學習機制,每兩周開展一次行政復議相關法律法規集中學習,探討分析疑難複雜的行政復議案件;不定期邀請法院、高校的專家學者圍繞發揮行政爭議主渠道作用、提升行政復議公信力、行政復議工作理論及辦理實務等內容進行專題授課,有效提升行政復議隊伍法治素養、業務技能和辦案質效。
聚力分類審理,提高案件辦理“準確度”。張家港市司法局認真梳理歷年復議案件審理情況,研究出臺行政復議案件繁簡分流辦理機制,在案件受理環節根據案件基本事實、法律適用、處理結果、社會影響及疑難複雜程度等將案件分為簡易類、重大疑難複雜類兩種類型,適用不同程式和審理時限辦理;針對案情簡單的如政府信息公開、投訴舉報、行政處罰等簡易類案件,簡化辦案流程,提升案件辦理效率,實現速立、速審、速裁;針對重大疑難複雜案件,運用現場調查等多種方式查明案件事實,必要時組織召開聽證會、行政復議案審會,廣泛聽取各方意見,確保作出的行政復議決定認定事實清楚、證據確實充分、法律適用正確。
加強調解和解,提高人民群眾“滿意度”。張家港市司法局逐年加大行政復議案件調解、和解力度,轉變辦案理念,堅持調解、和解優先原則,充分發揮行政復議糾紛化解功能,收到復議申請後,辦案人員當場聚焦問題展開調解,對不服行政機關自由裁量權的案件,採取釋法説理、類案指引、情緒疏導等方式溝通説服;對行政機關存在明顯不作為或適用依據錯誤、程式違法等情形的案件,及時與行政機關溝通聯繫,敦促其立即糾正,不能及時糾正的,督促其啟動內部糾錯流程,限期自查自糾;對於其他複雜案件,主動勘察走訪,邀請當地基層幹部參與調解,將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文 謝曉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