蘇州相城“公證+調解”助力矛盾糾紛多元化解
來源:中央廣電總臺國際在線  |  2024-05-30 16:38:44

  近年來,蘇州市相城區司法局充分發揮公證“預防糾紛、解決糾紛、減少訴訟”的職能作用,積極探索“公證+調解”工作新模式,為群眾提供更加便捷、高效、多元的公證法律服務,不斷提升社會治理效能。

  近日,錢先生與羅女士因夫妻感情破裂,在婚姻登記部門申請辦理離婚手續,但雙方卻因房産的分割問題吵得不可開交。婚姻登記處調解員在調解的過程中了解到,雙方一致同意將名下共有的房産歸錢先生所有,錢先生則給付羅女士一定的補償款,但何時給付二人意見不一。羅女士擔心辦理離婚手續後錢先生不給補償款,錢先生則擔心給了補償款後羅女士不配合辦理房屋過戶手續。“不要煩了,不行我們就去打官司。”聽到這句話後,調解員告知訴訟成本高,流程也比較繁瑣,建議二人到相城公證處解決房産分割問題。

  二人怒氣沖衝來到公證處,公證員見雙方情緒激動,各執一詞,互不相讓,立馬將二人分開,採取“背對背”的方式耐心聽取當事人的訴説,讓他們“放氣”,待雙方心情平靜下來再進行勸説,並請雙方換位進行思考,進一步減輕雙方的心裏積怨,有效避免矛盾激化升級。

  在與雙方的交談中,公證員很快發現二人的爭議焦點主要在於彼此不信任。為解除雙方的顧慮,公證員提出了解決方案,即利用公證處的資金監管職能,由錢先生申請辦理提存公證,將補償款提存至公證處賬戶,待離婚手續辦理完畢後,羅女士先配合錢先生辦理房屋過戶手續,再由羅女士憑離婚證、新的不動産權證書等材料到公證處領取補償款。最終二人同意了公證員的解決方案,快速辦理了相關公證,不僅解決了雙方的信任危機,雙方權益也都得到了保護。

  公證制度是我國法律制度的重要組成部分,其證明、服務、溝通、監督等法定職能是社會糾紛多元化解決的基礎性資源。“公證+調解”機制的運行,將公證服務與糾紛調解相結合,公證員憑藉過硬的法律素養,對於矛盾糾紛中涉及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能夠通過法理結合向當事人進行專業説明解釋,並快速鎖定矛盾爭議焦點,真正做到用法律化解糾紛,用專業解決矛盾,不僅提高了調解效率,還大大增強了調解公信力,有助於化解矛盾、定分止爭。

  接下來,相城公證處將充分發揮職能優勢,不斷拓寬多元解紛維度,進一步加強與人民調解組織、行業協會、司法所、法院等的溝通聯繫,將“調解”深度融入家事公證、商事公證、知識産權公證和人民法院司法輔助調解等領域,靈活運用協議公證、遺囑公證、夫妻財産約定協議公證、提存公證、保全證據公證、賦予債權文書強制執行效力的公證等公證法律手段,縮短調解週期、降低維權成本、推進協議順利履行,為建設“法治相城”“平安相城”貢獻司法行政力量。(文 張文靜)

編輯:陳小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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