無錫:離婚後“見娃”難 法官柔性執法消融二次傷害
來源:中央廣電總臺國際在線  |  2025-07-31 13:07:45

  近日,無錫市梁溪區法院受理了一起探視權強制執行案,經法官柔性執法,思女心切的父親陳磊,終於在暑假如願見到了孩子。

  林慧與陳磊原係夫妻關係,婚後育有一女小涵。2024年4月,因雙方感情破裂,經法院判決離婚,6歲的小涵隨母親林慧生活,父親陳磊每月支付撫養費1300元。判決同時明確了探視權:陳磊可在每月第一個週六接走小涵,至次日週日晚送回林慧處。

  “我以為離了婚,我們倆之間的事就‘翻篇’了,但她還是對我咄咄逼人,甚至不讓我看女兒。”陳磊滿心無奈。在他看來,雖然已經離婚,但孩子仍需要父親的陪伴,林慧不能拿孩子來和他賭氣。可離婚一年多以來,陳磊一次都沒見過小涵,他很擔心女兒已經和自己疏離。為此,陳磊向法院申請執行,希望法官能幫幫他。

  案件受理後,承辦人任小傑進行了認真分析研判,該案涉及“剪不斷、理還亂”的親情關係,應當從維繫親情和維護未成年人健康成長的角度出發,多做疏導工作。明確執行方向後,承辦人先電話聯繫林慧,通知其來院談話。

  在談話過程中,承辦人從情理法出發,與林慧深入溝通。

  在承辦人的耐心釋法説理下,林慧態度有所鬆動。她表示,自己獨自撫養孩子不易,陳磊至今都沒支付過撫養費,她咽不下這口氣;而且孩子從小跟自己睡,讓陳磊接走過夜,她實在不放心。

  承辦人將林慧的想法轉告了陳磊,陳磊表示離婚後和林慧一直處於“冷戰”狀態,林慧不讓他見女兒,他就不支付撫養費,沒想到這種賭氣的行為讓雙方越來越僵。承辦人告知陳磊,撫養費的立法目的在於維持未成年子女的基本生活,從而保障未成年子女的健康成長,其不能以支付撫養費為籌碼來換取見女兒的權利,若陳磊拒不支付撫養費,有可能會面臨被罰款、拘留等強制措施。陳磊聽後立即表示其本意並不是不想支付撫養費,之前的行為是自己欠考慮了,一定會和林慧好好溝通,及時支付撫養費。

  考慮到小涵長時間未見父親,承辦人將見面的地點約在了小涵熟悉的地方,時間則定在了七月的第一個週六。見面當天,承辦人和一名女法警來到約定的地點,剛見到陳磊時,小涵怯生生躲在媽媽身後,承辦人鼓勵陳磊主動與小涵交流。沒過多久,小涵漸漸放下了拘謹,牽起了陳磊的手。但當承辦人問小涵是否願意和陳磊回家時,小涵還是搖了搖頭。

  為讓探視逐步推進,承辦人建議對探視方案做一點“減法”:先從白天探視開始,陳磊接走小涵相處一天,當晚送回林慧處,等小涵和他熟絡後,再按原判決執行過夜探視。陳磊爽快答應,對法官“如我在執”,為當事人設身處地考慮的做法表示感謝。林慧對此也表示同意。

  這場持續一年多的探視僵局,終於在情理法的交融中破冰,中斷的父女情重新流淌了起來。(文 夏倩)

編輯:高一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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