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破解考核工作針對性不強的問題,丹東市結合貫徹《黨政領導幹部考核工作條例》,探索建立可量化、能定責、可追責的領導幹部工作目標考核體系,著力提高考核工作的科學性和精準度。
丹東市委組織部聚焦中央和省、市重點任務、崗位重點職責、重要節點目標,年初為領導幹部制定年度工作目標,通過“量體裁衣”對每名領導幹部工作實績考核指標精準細化分解,並根據新任務、新要求對工作目標實時動態調整補充,堅持做“活賬”不做“死賬”。截至目前,丹東市472名縣處級幹部完成個性化工作目標備案,個性化工作任務達6100余項,有效杜絕工作目標“千人一面”。工作目標確定後,採取調研走訪、專題調查、現場觀摩、考核談話等方式,結合平時考核和年度考核,有針對性地考核領導幹部履行崗位職責、解決實際問題、創造工作實績的情況,重點了解已完成工作取得的實際成效,以及未完成工作的主要原因及下一步工作方向,明確考核等次。
在此基礎上,全面推行考核結果與領導幹部日常管理、評先評優、待遇兌現掛鉤,將年度工作目標完成情況作為領導幹部年度考核等次評定、提拔使用、晉陞職級、績效獎金分配的重要依據,每年獎勵100名左右實績突出的幹部。探索實行差異化績效獎金分配,在基準數額基礎上,根據工作實績和成效設置差異化系數,讓擔當幹事者受鼓舞、得實惠。(文 呂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