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鞍山1308個事項實施“包容免罰”
來源:中央廣電總臺國際在線  |  2021-11-13 17:05: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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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佈會現場照片 攝影 董楠楠

  國際在線遼寧頻道消息:11月11日,鞍山市政府新聞辦公室舉行新聞發佈會,市政府有關負責人通報了《鞍山市包容免罰事項清單》的主要背景、發佈過程、主要內容以及下一步工作安排。

  據介紹,鞍山市依據有關法規,按照“讓行政執法既有力度又有溫度”的新要求,“處罰和教育相結合” 的原則,以及“首違不罰”的規定,在前期《鞍山市包容免罰事項清單》(第一批)103項的基礎上,協調全市所有行政執法單位,梳理全部行政執法領域的行政處罰事項,匯總形成了涵蓋22家行政執法單位的、1205個事項的包容免罰清單。

  截至目前,鞍山市共公佈了1308個包容免罰事項,其中衛生健康領域304項、住建領域178項、文化旅遊和廣播電視領域253項、市場監管領域106項、公安交管領域42項等,其中有很多與人民群眾生活較為密切的免罰事項。

  下一時期,鞍山市將圍繞“包容免罰”的推廣實施,進一步推行“721”工作法,堅持70%的問題用服務解決,20%的問題用管理解決,10%的問題用執法解決。鞍山市將積極構建以大數據為核心技術的統一信息平臺,推行柔性執法數據化、信息化;充分利用好監管結果,力爭實現守信聯合激勵、失信聯合懲戒。

  對於在執法的過程中,輕微違法違規行為免罰的判定標準是否能做到統一?市司法局負責人表示,將通過加強宣傳引導、加強培訓指導、加強監督檢查三個方面措施,切實抓好落實。

  公安局交管部門負責人表示,在交管領域主要開展九大類包容免罰舉措,有下列情形的,原則上不處罰:一是學校上下學時段,接送學生車輛在學校周邊道路單排臨時路邊停放且不影響通行的; 二是在居民小區周邊支路小巷,夜間靠路邊停放且不影響通行的; 三是在景區、夜經濟區周邊支路路邊停放且不影響通行的。截止到目前,鞍山交管局實施的首違警告和輕微免罰共計33465起,其中首違警告的違法行為共7773起,輕微免罰的違法行為共25692起。

  市場監管部門負責人介紹,根據相關法規、借鑒外地經驗、結合鞍山實際,充分發揮輕微違法行為不予處罰清單、違法行為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清單、違法行為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清單(“三張清單”)的監管效能。“三張清單”從商事主體登記管理、廣告監管、品質監管、電子商務監管、計量監管、標準化監管、認證認可監管、化粧品監管、知識産權監管、市場規範、消費者權益保護等十一個方面,分別設定不予政處罰清單、應當從輕或減輕處罰清單和可以從輕或減輕處罰清單,共設定分類執法事項98項。

  對於交通運輸領域實施包容免罰工作情況,該部門負責人介紹,2020年-2021年9月共處理符合實行包容免罰監管機制條件的案件52起,共減免當事人罰金40.3萬元。相關部門結合鞍山市城市精細化管理工作的推進開展,共進行了35次脫落揚撒專項整治巡查工作;在巡查期間,共出動執法人員124人次,共檢查車輛720余臺次,其中對首次違法,違法行為未造成後果的85台次當事人,實行包容免罰監管機制,進行教育整改,保證專項整治工作取得更大的成效。

  衛健委有關負責人介紹,衛健委在制定“包容免罰”事項過程中,梳理了相關法律法規67部,在參考省內各市包容免罰經驗做法的基礎上,充分結合新修訂的《行政處罰法》以及《鞍山市衛生健康行政處罰自由裁量權指導標準(2020版)》,以“首次發現、情節輕微,未造成危害後果且不損害第三方利益;確無較大危害傾向,未形成違法所得;確有特殊、合理原因,且包容免罰後不會形成漏洞或引起錯誤導向。”等三個原則為基準,形成“包容免罰”清單304項。(文 張士龍 董楠楠 王蘭)

編輯:黃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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