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際在線遼寧頻道消息:當前鞍山正處於疫情防控關鍵時期,仍有個別隔離人員違反疫情防控相關規定,擅自走出隔離房間,給疫情防控工作帶來風險隱患。日前,鞍山警方公佈了幾起近期的有關案件。
案件一:2022年4月5日11時7分許,邢某某在鞍山臺安縣某隔離賓館集中隔離觀察期間,違反疫情防控規定,未經報備,擅自走出隔離房間。臺安縣公安局以違法行為人邢某某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的決定、命令,對其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案件二:2022年4月8日6時38分許,蘇某某在臺安縣某隔離賓館集中隔離觀察期間,違反疫情防控規定,未經報備,擅自走出隔離房間。臺安縣公安局以違法行為人蘇某某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的決定、命令,對其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案件三:2022年4月8日13時許,李某某在臺安縣某隔離賓館集中隔離觀察期間,違反疫情防控規定,未經報備,擅自走出隔離房間,並進入隔離人員薛某某房間詢問信息。臺安縣公安局以違法行為人李某某、薛某某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的決定、命令,對其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案件四:2022年4月8日7時40分許,彭某某在岫岩縣某隔離賓館集中隔離觀察期間,違反疫情防控規定,未經報備,擅自走出隔離房間。岫岩縣公安局以違法行為人彭某某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的決定、命令,對其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案件五:2022年4月8日16時25分許,薄某某在鞍山鐵東區某隔離賓館集中隔離觀察期間,違反疫情防控規定,未經報備,擅自走出隔離房間,並乘電梯來到賓館一樓後門。鞍山市公安局鐵東分局以違法行為人薄某某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的決定、命令,對其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案件六:2022年4月9日10時許,蘇某某在鞍山鐵東區某隔離賓館集中隔離觀察期間,違反疫情防控規定,未經報備,擅自走出隔離房間,到賓館後門口接取他人投擲的香煙。鞍山市公安局鐵東分局以違法行為人蘇某某拒不執行緊急狀態下的決定、命令,對其依法予以行政處罰。
鞍山公安機關對拒不配合、妨害疫情防控工作等違法犯罪行為,將堅決依法嚴厲打擊,堅決發現一起查處一起,保障疫情防控工作順利開展。警方提示群眾,要嚴格遵守疫情防控相關規定,既要對自己負責,也要對他人負責、對社會負責,希望廣大群眾主動履行防疫責任和社會義務,積極配合疫情防控各項工作,共同築牢疫情防線。(文 張士龍 王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