遼寧發出首份夫妻共同財産申報令!
來源:北國  |  2023-01-29 10:08:06

  日前,遼寧省鐵嶺調兵山市人民法院曉明人民法庭向一起離婚糾紛案件雙方當事人發出《離婚案件當事人夫妻共同財産申報令》,這是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婦女權益保障法》正式施行後,遼寧省發出的首份《夫妻共同財産申報令》。

  案件中,原告許某與被告孟某因瑣事導致夫妻感情不和,無法繼續共同生活,原告請求法院判決與被告離婚並分割共同財産。同時,原告許某還請求法院對登記在被告孟某名下的車輛採取保全措施。為保障當事人正當訴訟權益,確定離婚雙方的財産分割範圍,更好地審理離婚糾紛案件,根據新修訂的《婦女權益保障法》第六十七條第二款規定,調兵山法院發出了《夫妻共同財産申報令》,同時將離婚案件當事人夫妻共同財産申報表、告知書、保證書等,及時送達了雙方當事人,告知相關注意事項、敦促當事人依法如實向法院申報全部夫妻共同財産。

  這份夫妻共同財産申報令顯示,當事人應如實申報全部夫妻共同財産,並告知了當事人夫妻共同財産申報的適用情形、申報時間、申報要求、申報內容以及未如實申報應承擔的法律後果。當事人在申報夫妻共同財産時,申報內容必須真實、全面、不得隱瞞或遺漏,具體包括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工資、獎金、勞務報酬,生産經營投資的收益,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産,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産以及夫妻共同債權債務,婚前購買、婚後還貸的動産或不動産等。

  據案件承辦法官、曉明法庭庭長張彤介紹,在離婚訴訟司法實踐中,一方當事人隱藏、不如實申報夫妻共同財産的情況屢見不鮮,加上平時生活中對配偶一方的收入、財産情況不甚了解,導致當事人的舉證和法院的財産調查工作難以順利開展,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也無法得到有效保障。向當事人發出夫妻共同財産申報令這一舉措,不僅有效地解決了上述難題,也意味著財産申報將正式成為離婚糾紛案件的重要組成部分,還能夠大大降低當事人的訴訟成本,平等保護離婚當事人的合法權益,促進當事人誠信訴訟,節約司法資源。(記者 劉樂)

編輯:黃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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