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月9日,瀋陽市人大常委會召開新聞發佈會,市人大常委會秘書長孟昭貴就即將於2026年1月1日起正式施行的《瀋陽市知識産權保護和促進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相關內容進行詳細解讀。
近年來,瀋陽市知識産權工作成效卓著,先後成功獲批國家知識産權運營服務體系建設重點城市、國家知識産權強市建設試點城市,並於2024年1月躋身國家知識産權保護示範區建設城市行列。孟昭貴表示,《條例》的頒布實施,對全面規範知識産權創造、運用、保護、管理和服務全鏈條活動,進一步激發全社會創新活力,加快發展新質生産力,推動瀋陽市知識産權工作提質增效具有重要意義,是當前知識産權工作的現實需要和必然要求。

市人大常委會秘書長孟昭貴介紹《條例》相關內容 攝影 張琪
《條例》共五章四十二條,全面涵蓋知識産權保護、促進、服務及相關配套活動,為瀋陽市知識産權工作開展提供了堅實的法治保障。發佈會上,孟昭貴重點介紹了《條例》的核心條款。
在職責分工方面,《條例》第六條明確,市和區、縣(市)知識産權主管部門統籌協調並組織實施本行政區域內知識産權保護和促進工作,依法負責專利、商標、地理標誌、商業秘密和積體電路布圖設計等知識産權的保護與促進工作;版權、文化旅遊廣電、農業農村、自然資源等知識産權管理部門,依法履行各自職權範圍內的相關工作職責;發展改革、教育、科技、公安、司法行政等多個部門則按照各自職責,協同推進知識産權保護和促進相關工作。
在保護體系構建上,《條例》第十一條提出,本市將建立行政保護、司法保護與社會保護相結合的知識産權保護體系,通過嚴格保護知識産權,著力營造市場化、法治化、國際化、便利化的知識産權領域營商環境。
關於促進知識産權創造運用方面,《條例》第二十三條規定,市和區、縣(市)人民政府將推動建立市場主導、政府引導、社會參與、産學研相結合的創新體系,為知識産權創造和高效運用提供有力支撐。
關於知識産權公共服務平臺建設方面,《條例》第三十三條明確,市和區、縣(市)人民政府應健全知識産權公共服務體系,支持知識産權公共服務平臺建設;知識産權主管部門需會同有關部門,進一步拓展公共服務平臺一站式服務功能,面向政府決策、産業發展、成果轉化等場景提供特色增值服務。
孟昭貴強調,《條例》緊密結合瀋陽經濟社會發展實際,對上位法作出了必要的細化和補充,具有極強的針對性和可操作性,將為法治瀋陽建設紮實推進、新質生産力加快發展注入強勁動力。
《條例》的出臺與施行,是瀋陽立足知識産權工作發展成效、緊扣城市經濟社會發展需求的重要法治實踐,推動瀋陽知識産權保護與促進工作邁上新臺階。(文 張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