媒體盤點15年來被追捕回國貪官 追回贓款超百億
人民網11月3日電 “第一女巨貪”楊秀珠隱姓埋名出逃荷蘭、“金融裸官”高山潛逃加拿大深居簡出、“海外追贓第一案”李華波被追繳3000萬……近年來,一些貪腐官員外逃的事件頻頻觸動公眾神經。與此同時,中國也掀起了境外追逃貪官風暴,貪官追逃被提到前所未有的高度。
貪腐官員遠遁海外的案例近幾年並不少見,但逃往境外的腐敗犯罪嫌疑人真正被遣返回國受審或在國外被判刑入獄的有多少?人民網記者盤點了自2000年以來被成功追捕回國的貪官案例。
追繳贓款101.4億元
目前究竟有多少外逃貪官?官方語焉不詳,現階段各版本給出的數據存在差異。
最高人民檢察院2013年10月透露,2008年至2013年五年間,共抓獲外逃貪污賄賂犯罪嫌疑人6694名。這是官方首次給出的外逃貪官被抓獲的數據。
7月22日,公安部發佈了開展“獵狐2014”緝捕在逃境外經濟犯罪嫌疑人專項行動的消息。統計顯示,自2008年至專項行動之前,全國各級公安機關先後從54個國家和地區成功將730余名重大經濟犯罪嫌疑人緝捕回國。
12小時赴韓國完成押解、24小時赴越南“獵狐”成功、“49小時環球緝捕”……“獵狐行動”百日來,已從40余個國家和地區緝捕勸返在逃經濟犯罪嫌疑人180名,其中,緝捕104名,勸返76名,涉案金額千萬以上的44名,緝捕數已超過去年全年總數。
2014年3月10日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作工作報告指出,最高檢會同有關部門抓獲在逃職務犯罪嫌疑人762人,追繳贓款共計101.4億元。
2000-2014年 被追回貪官一覽(不完全統計)
2014年 浙江省建設廳原副廳長 楊秀珠
“跑路”:2003年4月20日,當時任浙江省建設廳副廳長的的楊秀珠攜女兒、女婿及外孫從上海機場途經新加坡出逃美國。
情況:根據溫州市紀委2004年的通報,楊秀珠已被查清的涉案金額為2.532億元。已追回金額4240多萬元,凍結7000多萬元的資金或房産。
被抓:2004年2月,浙江省檢察機關通過國際刑警組織,發出了“紅色通緝令”。楊秀珠已在2005年5月31日于荷蘭落網。2011年8月2日,楊秀珠案涉案人歸國投案。2014年9月,楊秀珠的引渡遣返已啟動。
2014年 中國銀行黑龍江省分行河松街支行原行長 高山
“跑路”:2004年案發後,高山攜9.426億元逃往加拿大,在當地深居簡出。
情況:因東北高速失款案暴露,攜鉅款外逃加拿大,此案涉案金額超過十億元。
被抓:2007年2月16日,高山在北溫哥華家中被加拿大邊境服務局官員與皇家騎警逮捕,罪名是瞞填移民申請表格中的職業。2012年8月,潛逃加拿大近八年的重大經濟犯罪嫌疑人高山被遣返回國,投案自首。
處理: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2013年10月29日上午在哈爾濱公開開庭審理李東哲、李東虎、高山等7名被告人票據詐騙、挪用公款、合同詐騙、敲詐勒索、行賄、單位行賄、販賣毒品、容留他人吸毒一案。2014年9月12日,“高山案”在哈爾濱市中級人民法院宣判,被告人高山犯挪用公款罪,判處有期徒刑15年。
2013年 江西鄱陽縣財政局經濟建設股原股長 李華波
“跑路”:2011年1月29日,李華波逃匿新加坡。江西省鄱陽縣人民檢察院于同年2月13日對李華波涉嫌犯貪污罪立案偵查,同月23日,國際刑警組織對李華波發佈紅色通報。
情況:從2006年開始,李華波夥前後鯨吞存在當地農信社的9400萬元基本建設專戶資金。涉案金額初步查實高達9400萬元。
被抓:異地判刑。
處理結果:2012年,江西省紀委常委會研究並經江西省委同意,對參與作案的李華波(在逃)由司法機關依法追究刑事責任。2014年8月29日上午9點,鄱陽縣財政局經濟建設股原股長李華波違法所得沒收案在江西上饒中院開庭。檢察機關依法申請沒收潛逃境外貪官違法所得。2013年11月,李被舉報接受贓款18萬餘元新幣,接受新加坡法院調查,其後判刑15個月。
2013年 原上海泛鑫保險代理公司總經理陳怡
“跑路”:2013年8月,因攜5億鉅款潛逃加拿大傳聞而引起社會關注。
2013年8月12日,上海市公安局接到報案,上海泛鑫保險代理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陳怡涉嫌經濟犯罪且已潛逃境外,查明陳怡已逃往斐濟。
情況:卷5億鉅款潛逃。
被抓:2013年8月19日晚,公安部通報,在中國駐斐濟使館的大力支持下,中國警方與斐濟執法部門通力合作,在斐濟成功抓獲涉嫌經濟犯罪的上海泛鑫保險代理有限公司實際控制人陳怡,並於8月19日晚陳押解回國。
2012年 廈門遠華(集團)國際有限公司董事長 賴昌星
“跑路”:1999年案發後逃往加拿大,一直滯留在溫哥華。2011年7月23日,1999年出逃加拿大的廈門遠華特大走私案主角賴昌星,經過13年的談判後被成功遣返。
情況:1996年至1999年期間,賴昌星及其同夥在廈門關區大肆走私進口成品油、植物油、汽車、香煙等貨物,涉案金額巨大。
被抓:2011年7月初被加拿大邊境服務局(CBSA)拘留,2011年7月23日,賴昌星被遣返回國,隨後,中國公安機關依法向其宣佈了逮捕令。
處理:2012年2月,檢察機關依法向審判機關提起公訴。2012年4月,廈門市中級人民法院依法公開開庭審理賴昌星案。2012年5月18日,判處賴昌星無期徒刑,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
2009年 特大金融詐騙案的主要犯罪嫌疑人沈磊
“跑路”:沈磊係杭州公安機關2009年5月立案偵查的一起特大金融詐騙案件的主要犯罪嫌疑人,涉案金額近1億元人民幣。案發後,沈磊畏罪潛逃國外。
情況:涉嫌特大金融詐騙案。
被抓:2009年6月19日,沈磊在阿爾巴尼亞地拉那國際機場被阿警方截獲。中方隨即正式向阿提出引渡請求。經阿地拉那法院判決並完成全部司法程式,阿司法部決定將沈磊從阿爾巴尼亞引渡回中國。10月15日,中國警方將其押解回國。
2008年 廣東中山市實業發展總公司原經理 陳滿雄
“跑路”:44歲的陳滿雄和42歲的陳秋園原分別是中山市實業發展總公司的經理和法定代表人。1995年5月夫婦倆畏罪潛逃到泰國,同年6月因涉嫌貪污犯罪被中山市人民檢察院立案偵查,同年8月被中山市檢察院決定逮捕並被通輯。
情況:勾結他人挪用7.1億元鉅額銀行資金,並將4.2億元轉移海外。
被抓:2002年12月26日,廣東省檢察院將潛逃泰國長達5年的陳滿雄夫婦從泰國引渡回國。
處理:2005年,廣東省高級人民法院終審判處陳滿雄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陳秋園有期徒刑14年。2000年11月,兩名被告人分別被泰國清邁府法院以“非法入境、非法居留及非法持有和使用騙取的證件罪”判處有期徒刑13年10個月和11年4個月。2002年12月26日被引渡回國,當日被執行逮捕。2006年,陳滿雄夫婦被送回泰國繼續服刑。2008年8月,泰國法院最終裁定將陳滿雄夫婦引渡回中國。
2007年雲南交通廳原副廳長 胡星
“跑路”: 2007年1月15日持假護照越境潛逃到香港,然後又去了新加坡。
情況:胡星利用職務便利為家人牟取利益,獲得鉅額利潤後潛逃。
被抓:同年,出逃期間被中國警方通緝追捕,後在專案組辦案人員的規勸下,逃至新加坡的胡星表示願意回國接受刑事調查。
處理:法院確認,胡星利用職務之便,在長達10年的時間裏,先後10次非法收受12個單位和個人給予的人民幣2905萬元、港幣1100萬元以及價值人民幣24萬餘元的住房一套。2007年8月8日上午,昆明市中級人民法院對雲南省交通廳原副廳長胡星案作出一審判決:被告人胡星犯受賄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
2007年 福州市公安局原副局長 王振忠
“跑路”:2002年攜過億贓款逃往美國。
情況:在擔任公安局副局長時期,他在主管娛樂場所、掃黃等問題上存在收受賄賂等問題。
被抓:2003年4月2日,福州市檢察院以涉嫌受賄、洗錢罪對王振忠批准逮捕。專案組在國際刑警組織、公安部、省公安廳的協調下,為追捕王振忠歸案,開展了大量工作。現已確認王振忠於2007年6月10日在紐約死亡。在絕症中掙扎的王振忠臨終前留下了一句話:一切都是報應。
2007年 遼寧華曦集團醫保經貿有限公司原總經理袁同順
“跑路”:2004年3月27日,袁同順以在日本檢查身體入院治療的理由從大連出境潛逃至日本,其妻子為已經加入日本國籍的華人,此後袁一直在日本大阪市居住。
情況:2003年,袁同順涉嫌與部下合謀將公司的100萬資金轉移到另外的公司,歸個人使用。
被抓:已于2007年5月10日晚從日本引渡回國,這是中日兩國對職務犯罪嫌疑人開展的首例引渡案件。
2006年 中國銀行廣東省開平支行行長 余振東
“跑路”:案發後,中國銀行廣東省開平支行行長余振東與前兩任行長許超凡、許國俊于2001年10月12日經香港逃往加拿大、美國。
情況:據指控,余振東夥同許超凡、許國俊採取違規佔用廣東省轄聯行賬戶的大量資金使用,並通過偽造有關賬冊平賬的手段,貪污公款8247萬美元,據為己有,用於其在境外設立的私營公司。同時,余振東還夥同許超凡、許國俊採取假借企業之名向中國銀行開平支行申請貸款的名義,套取鉅額聯行資金的手段,挪用鉅額資金美元1.32億多元,人民幣2.73億多元,港幣2000萬元,用於其在境外設立的私營公司的經營,並從中獲得公司分紅等非法利益共6730萬港元,全部用於個人炒賣外匯、股票以及賭博等個人消費。夥同他人貪污、挪用公款4.82億美元。
被抓:2004年4月16日從美國押解回國。余振東是我國簽署《聯合國反腐敗公約》及《中美關於刑事司法協助協定》後,首個被押解回國的“外逃貪官”。
處理:2006年3月31日,江門市中級人民法院對原中國銀行廣東開平支行行長余振東貪污、挪用公款案,進行了一審公開宣判。以貪污罪、挪用公款罪數罪並罰,決定執行被告人余振東有期徒刑12年,並處沒收其個人財産100萬元。
2005年貴州省交通廳原廳長 盧萬里
“跑路”:2002年1月24日,盧萬里用在湖南省某市公安局辦理的化名為“張唯良”的因私護照從廣東經香港出逃斐濟共和國。
情況:2001年12月上旬,盧萬里知道自己因受賄、鉅額資産來源不明而被有關部門調查其經濟問題後,以虛假身份資料在湖南省某市公安局騙取出國護照,準備出逃。
被抓:2002年4月16日盧萬里被押解回國,接受法律審判。
處理:經貴州省貴陽市中級人民法院審理查明:1998年6月至2002年1月,盧萬里利用其擔任貴州省交通廳廳長、貴州省高速公路開發總公司總經理的職務便利,先後33次收受、索取他人賄賂款、物折合人民幣2559萬元,有3000余萬元鉅額資産來源不明。2004年5月10日,盧萬里被一審判處死刑立即執行。2005年12月16日,經最高人民法院核準,盧萬里依法被執行死刑。
2005年 中國航空器材進出口總公司西歐辦事處原經理 朱小功
“跑路”:經由香港跑往柬埔寨,並於2003年12月獲得英國國籍英國。
情況:涉嫌貪污鉅額公款。1996年7月,朱小功夥同該公司業務一部經理徐登銀將美國普惠公司捐助的民航發展基金100多萬美元轉至該公司設在倫敦的西歐辦事處賬戶內,之後,朱小功將其中鉅額美元轉入其與徐登銀共同在英國成立的亞毅公司賬戶內,案發時仍有11.6萬美元未歸還。另外,朱小功還從西歐辦事處的賬戶上轉出100多萬美元,去向不明。
被抓:2004年7月26日,中國公安部緝捕行動人員赴境外開展工作。根據國際刑警的“紅色通緝令”,柬埔寨警方積極配合,迅速將朱小功抓獲羈押。中國緝捕人員在中國駐柬使領館人員的大力協助下,最終與柬方達成將朱押解回中國的協議。
處理:2005年朱小功被北京市朝陽區法院以貪污罪判處有期徒刑七年。
2004年 上海市核電辦原主任 楊忠萬
“跑路”:1997年楊忠萬在因公出國援外過程中得知同案人員朱某案發,潛逃至柬埔寨未歸。
情況:楊忠萬在1994年6月至1995年9月間擔任華發核電聯營公司總經理時,利用職務便利,夥同該公司副總經理朱毅(已被判刑)採用隱匿、轉移收入等方式,共同貪污公款10萬元,侵佔單位資金28萬餘元。 涉嫌貪污罪、職務侵佔罪。
被抓:2004年5月15日,上海市檢察機關和公安機關經過7年堅持不懈的努力,在柬埔寨將其緝捕歸案,5月18日押回。
處理:上海市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以職務侵佔罪一審判處楊忠萬有期徒刑10年,並沒收財産10萬元。
2003年 廣東省國際投資公司香港分公司原副總經理 黃清洲
“跑路”:潛逃至泰國
情況:涉嫌貪污、挪用公款13億港幣(約合14億人民幣)
被抓:2003年10月15日從泰國被押解回國。
2003年 陜西西安普照實業公司原總經理 付普照
“跑路”:緬甸。
情況:以高息為誘餌,騙取儲戶資金4035萬元人民幣。
被抓:于2003年7月10日從緬甸押解回國。
2003年 中國工商銀行重慶九龍坡支行 陳新
“跑路”:2001年1月,輾轉潛逃于東南亞多個國家,逃亡68天,共換29個假身份證。
情況:擔任會計時大肆挪用公款炒股,貪污4000萬元公款,涉嫌巨大經濟犯罪。
被抓 :2001年3月10日淩晨,重慶市檢察機關開始了第二次集中清查搜捕和跨區域追逃的行動。專案組幹警在成都警方的密切配合下,進入一家網吧,將正在網上聚精會神聊天消遣、化名為“陳依文”的犯罪嫌疑人陳新抓獲。
處理 :2003年3月28日,37歲的陳新被執行死刑。
2003年 原吉林省遼源市東遼縣農業生産資料公司駐滿洲裏辦事處原主任王德寶
“跑路”:潛逃俄羅斯。
情況:王德寶其利用職務之便,侵吞公款126萬餘元,攜款逃往俄羅斯。王德寶的行為給東遼縣造成極大經濟損失,東遼縣農業生産資料公司已産生鉅額虧損,單位處於癱瘓狀態。
被抓:于2002年2月8日,在伊爾庫茨克州扎來裏市將王德寶一舉抓獲並予以拘留。2002年4月30日,吉林省檢察院在最高人民檢察院協調下派人將王德寶從俄羅斯引渡回國。這是吉林省首次從國外引渡外逃犯罪嫌疑人。
處理:2003年2月24日,王德寶被遼源市中級法院以貪污罪判處無期徒刑,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
2002年 北京赤艾商社原經理 余艾青
“跑路”:俄羅斯。
情況:合同詐騙800萬元。
被抓:于2002年7月8日從俄羅斯押解回國。
2002年 上海康泰國際有限公司原董事長 錢宏
“跑路”:巴拿馬。
情況:詐騙銀行資金近5億元。
被抓:于2002年6月5日從巴拿馬押解回國。
2002年 福建八閩通信機電設備有限公司原經理 徐曉軒
“跑路”:澳大利亞。
情況:走私諾基亞數字移動通信設備1.99億美元,偷逃應繳稅額約4.6億元人民幣。被抓:2002年6月從澳大利亞押解回國。
2002年 北京市九龍商貿責任公司原經理 尹國強
“跑路”:羅馬尼亞。
情況:合同詐騙711萬元人民幣。
被抓:于2002年2月10日從羅馬尼亞押解回國。
2001年 陜西咸陽無線電二廠原廠長 陳安民
“跑路”:匈牙利。
情況:職務侵佔200余萬元。
被抓:于2001年6月2日從匈牙利押解回國。
2001年 原廈門市副市長 藍甫
“跑路”:1999年12月出逃澳大利亞。
情況:索取收受賄賂505 .7萬元
被抓:2000年1月,在被國際通緝、簽證又要到期的情況下,藍打電話給中國駐澳大利亞大使館自首。
處理:2 0 0 1年4月藍被判死刑,緩期兩年,剝奪政治權利終身,並處沒收個人全部財産。
2000年 上海大東江實業有限公司原董事長 蕭洪彬
“跑路”:澳大利亞。
情況:非法經營(出口騙匯)7.6億美元。
被抓:于2000年4月24日從澳大利亞押解回國。
2000年 佛山南海市口岸辦公室原副主任 汪峰
“跑路”:新西蘭
情況:涉嫌貪污、挪用公款1417萬元人民幣、1321萬元港幣
被抓:于2000年1月從新西蘭被押解回國。
(李警銳 熊如夢)
(據中國懲治和預防腐敗重大對策研究課題組資料、檢察日報、新華網、全國人大官方網站、最高法官方網站、媒體公開報道等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