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證管理辦法徵求意見 免費接受義務教育成亮點

中國廣播網2014-12-05 09:22:52

  央廣網北京12月5日消息(記者張棉棉)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昨天,一條來自國務院法制辦的消息瞬間佔據了各大網站的顯要位置,同時這個消息也令眾多常年在外地工作的,例如北漂、滬漂族們振奮不已;這個消息就是,國務院法制辦就《居住證管理辦法》公開徵求意見。

  從去年有消息傳出中央層面的居住證管理制度要出臺,到各地陸續試行,居住在各地的流動人口,對於居住證制度的期盼可以用望眼欲穿來形容。那麼,這個被寄予厚望的居住證管理辦法有什麼亮點?申領居住證的流動人口,能和當地戶籍人口享受同樣的待遇嗎?申請居住證和落戶之間又有怎樣的聯繫?

  何先生來自山東,大學畢業後在北京一家國企打拼了六年,一直盤算著什麼時候能把北京的工作居住證辦下來。過去,工作居住證在北京相當於“綠卡”,有了它,戶口在山東的何先生就能享有和北京本地戶籍人員同等待遇,可要想拿到實在是太難了:

  何先生:單位每年排隊解決一小部分人,這個群體很小,因為它對職稱和工作年限有很高的要求,排到我估計得好幾年。

  昨天,國務院法制辦面向社會公開徵求意見的《居住證管理辦法》,似乎給了像何先生這樣打拼的年輕人些許希望。因為相比之前的工作居住證,徵求意見稿中的“居住證”申辦條件大為放寬。只要“公民離開常住戶口所在地,到其他設區的市級以上城市居住半年以上,符合有穩定就業、穩定住所、連續就讀條件之一的,可以申領居住證”。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享受與當地戶籍人口同等的基本公共服務。各地政府在此基礎上,結合當地情況,再制定實施辦法。

  從已經實施新的居住證制度的一些省份來看,一張和身份證大小等同的居住證,給新市民帶來的方便不止“一星半點”,安徽省就已經全面實施了居住證制度。

  合肥市民:我的要辦啊,像我們單位經常出國什麼的,每次都回去辦簽證啊什麼的跑來跑去太麻煩了,我看宣傳上面説有了居住證就可以直接在合肥辦簽證和簽注,方便很多。

  國務院法制辦表示,徵求意見稿是在認真總結各地居住證立法經驗的基礎上制定的。居住證持有人在居住地享有:免費接受義務教育,平等享有勞動就業權利,基本公共就業服務,依法參加社會保險,繳存、提取和使用住房公積金等。同時,在機動車登記、駕照申領等方面也給予便利。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院長許光建認為,相比過去的有限權利,徵求意見稿已有了極大的進步:

  許光建:最重要的是就近免費接受義務教育,這可能是居住證中最大的含金量。這是很多新市民和流動就業人口最關注,也是列入了最重要的權利。

  讓“新市民”享受到教育、醫療、購房等“同城待遇”,這無疑是進步,但徵求意見稿並沒有將隨遷子女參加中考和高考、住房保障等權利納入進來,而是將其列入了逐步享受的權利及便利。

  雖然,居住證持有人可以接受免費的義務教育,但是《徵求意見稿》中提到,隨遷子女在當地參加中考和高考的資格是居住證持有人“逐步”享受的權利及便利。這意味著,居住證持有者不能馬上實現與本地戶籍人員同等待遇。另一方面,徵求意見稿也要求,應當積極創造條件、不斷擴大公共服務和便利的範圍及標準。許光建表示,能實現的已經馬上實現,但是像高考名額分配等需要改革的時間:

  許光建:最難的是高考的問題,涉及到大學教育部門在不同地方的名額,這和高教資源不均衡有很大的關係,這個問題解決還是有一定難度,主要問題集中在北上廣深,這可能真的需要創造條件,可能是要逐步解決問題,是要針對這幾個大城市。

  同時,住房保障也被列入了居住證持有人逐步享受的權利及便利。許光建認為,住房保障需要地方政府“真金白銀”的財政支持:

  許光建:住房保障是地方政府真的要花錢的。有些像大城市也沒有那麼多資金實力去保障在地方有居住證的老百姓都能夠獲得住房保障,即使説現在能提供,如果你資源是有限的話,也需要排隊,恐怕也沒什麼意義,所以確實需要有一個過程。

  這對於很多期盼的人來説,不能不説是個遺憾,但“羅馬不是一天建成的”,改革的目標在前方,總有一天會實現。不過,也有網友表達對於居住證改革推進表達了擔憂,最擔心的就是在北上廣深這樣的大城市,公共資源有限、財力不足、還要防止大城市病。面對這些問題,居住證制度推行起來還需要哪些配套的改革?如何才能讓“新市民”們真正融入正在居住的城市? 

  要想真正融入一個新的城市,恐怕關鍵還是身份問題。為此,在《徵求意見稿》中,特別明確了有關落戶政策:居住證持有人符合居住證發放地人民政府規定的落戶條件,本人及其配偶、未成年子女、父母等可以在居住地申請登記常住戶口。中國人民大學公共管理學院副院長許光建評價,事實上,這一動作背後正代表著我們新型城鎮化腳步在加快:

  許光建:以人為本的城鎮化,核心就是老百姓到城鎮中享受到和當地老百姓差不多的公共服務和待遇,平等對待每一個人,是最重要的,我們以前提了很多政策口號都很好,必須落到實處,像居住證制度就是很實在的一個措施。

  不過,對於不同人口規模的城市,在《意見稿》中,居住證落戶的條件是不一樣的。城區人口50萬至100萬的中等城市落戶條件,只要求在當地要有穩定工作並有穩定住所,同時繳納社保不超過三年;而城區人口500萬以上的特大城市,《意見稿》中則提出,應當根據綜合承載能力和經濟社會發展需要,以具有穩定就業和穩定住所、參加社會保險年限、連續居住年限等為主要指標,建立完善積分落戶制度,合理設置積分分值。

  換句話説,這就是明確了北京、上海、廣州等特大城市,要在積分制下進行居住證的落戶。國家行政學院公共管理教授竹立家分析,這可以避免一些發展中國家出現過的類似“貧民窟”這樣的困境:

  竹立家:根據印度、巴西以及阿根廷的經驗,當城市的承載力非常脆弱時,特別是一些大城市周邊就形成了所謂的貧民窟,這些人沒有固定工作、也沒有穩定住房,他們的生活條件是相當差的,我國要吸取這種教訓,作為發展中大國、一個正在向城鎮化邁進的大國,我們要避免這種類似的困境,因此,這種積分標準相對來説是合理的。

[編輯:張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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