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央企高管薪酬改革啟動 首批72家央企負責人被降薪

國際在線2015-01-05 13:42:34

  國際在線消息(記者 王全文):中國《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薪酬制度改革方案》1月1日正式實施,首批將涉及72家央企負責人,包括中石油、中石化、中國移動等組織部門任命負責人的53家央企,以及金融、鐵路等19家企業。這次改革在業內被稱為“有一錘定音之效”,將有助於打破央企高管“旱澇保收”的鐵飯碗,做到約束和激勵相結合,也將利於國有企業完善現代企業制度。

  長期以來,中國中央企業負責人薪酬分配存在一些突出問題,包括薪酬水準總體偏高,薪酬結構不盡合理,薪酬監管體制不夠健全等。數據顯示,2013年中國滬深上市公司主要負責人年平均薪酬水準為76.3萬元。央企負責人薪酬水準大約是同期滬深上市公司主要負責人的2—3倍,與職工薪酬差距達到12倍之多。此外,央企負責人一方面享受著行政級別、擁有“隱形”的各種高福利;另一方面還作為企業負責人,拿著超高的薪水,這種薪酬制度一直飽受外界質疑。

  此次薪酬制度改革將目前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的薪酬由基本年薪和績效年薪兩部分構成,調整為由基本年薪、績效年薪、任期激勵收入三部分構成。改革後,央企主要負責人薪酬水準將不超過央企在崗職工平均工資的7—8倍。中國人民大學公共政策研究院執行副院長毛壽龍認為,這次改革對央企負責人工資的結構總量的控制是比較及時的。“應該説從技術角度來講這一刀砍得還是比較及時的。為什麼呢,因為我們從歷史角度來講過去企業改革的方向就是讓企業的負責人和企業的員工有更多積極性。但是過去主要方向是如何提高他們的工資,如何提高他們的報酬水準,讓他們更有積極性。但是現在看來呢,社會各個方面也包括公司本身的工資水準的工資水準分佈角度來講,央企的負責人拿得太多了。尤其是各種各樣的福利本身就又太多,在福利砍掉的基礎上,應該説在工資的結構和總量有所控制是比較及時的。”

  以往央企負責人具有雙重身份,既是職業經理人,又是具有較高行政級別的公務員,在待遇上往往享受高管工資,又有高官待遇。財經評論員葉檀認為,央企高管薪酬制度改革的關鍵在於區分該有的和不該有的待遇。“我們知道中央企業負責人薪酬比較高,職務待遇很高,而且他的職務待遇跟企業的經營費用之間有時候並不做區分,所以很多時候都體現在企業的經營費用裏頭。現在要改變這個做法,就是央企負責人該有的待遇給他,但是其他的方面不該有的待遇一律降下來。”

  中央財經大學稅務學院副院長張廣通則認為,國有企業不等同於其他企業,國有企業有大量的國家投資,享受著國家的特殊政策資源,所以企業負責人的薪資水準不能向其它企業收入看齊。另外,也要打破央企負責人旱澇保收的鐵飯碗,做到約束和激勵相結合。“收入水準高低,是升是降我覺得是體現他們老總個人的收益和付出之間的一種關係。他後面深層的東西就是國企這個角色,由國企的角色決定著他這個收入水準不能隨意像私人老闆那樣我想開多少工資就開多少工資。由於國企本身它是有大量的國家投資,或者享受著國家的特殊資源,甚至是一些無形的優惠措施,所以央企效益跟(央企負責人)主觀努力與純粹的私營老闆的主觀努力之間是有差異的。”

  據介紹,除了央企負責人薪酬調整外,中國還將建立薪酬信息公開制度,中央管理企業負責人薪酬水準、福利性收入等薪酬信息,無論上市公司還是非上市公司負責人都必須參照上市公司信息披露並向社會公開。

[編輯:趙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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