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檢:去年前11個月近4萬人貪污賄賂犯罪被查

新華網2015-02-19 11:00:10

新華網北京2月19日電(記者羅沙)記者從最高人民檢察院獲悉,2014年1至11月,全國檢察機關共查辦貪污賄賂犯罪案件30414件39533人,同比分別上升11.7%和7.1%。其中包括縣處級以上幹部3077人,同比上升36.3%。

據最高人民檢察院反貪污賄賂總局局長徐進輝介紹,全國檢察機關同時嚴肅查辦發生在群眾身邊貪污賄賂犯罪。2014年前11個月共查辦發生在“三農”、專項資金管理使用、社會保障、扶貧救災、教育科研等領域貪污賄賂犯罪案件17601件23443人,涉案總金額58.9億元。

據悉,在依法嚴懲受賄犯罪的同時,檢察機關集中開展為期兩年的重點打擊行賄犯罪專項行動,進一步加大對行賄犯罪懲治力度。2014年前11個月共查辦行賄犯罪7449人,同比上升37.9%。

直接立案偵查全國性重大貪污賄賂等職務犯罪案件以及組織、協調、指揮重特大貪污賄賂等職務犯罪案件的偵查,是最高檢的一項重要職責和任務。“2014年前11個月,最高檢直接查辦和直接組織省級檢察院查辦24名省部級以上幹部案件,創歷史最高紀錄。”徐進輝説。

他同時表示,檢察機關2014年堅持追逃追贓與防逃相結合,部署開展職務犯罪國際追逃追贓專項行動,加大境內外追逃追贓力度。2014年1至11月共抓獲潛逃境內外貪污賄賂犯罪嫌疑人611人,有力打擊了腐敗分子的潛逃活動。

[編輯:鄧晨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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