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志紅案今日一審宣判 呼格吉勒圖父母前來旁聽

央廣網2015-02-09 09:17:09

  據中國之聲《新聞縱橫》報道,如果問剛剛過去的2014年,最受外界關注的司法案件是什麼?很多人都會脫口而出——呼格吉勒圖案。去年的12月15號,呼格吉勒圖再審宣告無罪,也標誌著此案暫告一個段落。但是真兇到底會受到怎麼樣的制裁,呼格吉勒圖案中死亡女子的被害真相又能否被揭開,仍是公眾關注的焦點。

  今天上午九點半,呼格吉勒圖案的疑似真兇趙志紅因涉嫌故意殺人、強姦、搶劫、盜竊,將在內蒙古自治區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接受一審宣判。

  呼市中院的門口已經有很多協警、工作人員包括交警在現場維持秩序。很多人以及媒體記者都已經到達等候入場,電視媒體轉播車也停在這個大樓的下方,對這個案件的判決進行報道。因為這個案子社會關注度高,呼市中院在昨天下午就辦理了今天的旁聽預約登記,今天的宣判是在呼和浩特市中院的2號法庭進行。這個法庭只能容納60人,今天想要進入旁聽必須在昨天進行預約登記。

  昨天晚上,記者特意跟呼格吉勒圖的父母電話聯繫,確認今天他們老兩口也會來旁聽宣判結果。呼格的父親李三仁説,他們昨天來登記時已經有四五十個人了,差點沒預約上,而他們來就是想關注跟自己兒子冤案密切關聯的“4.9女屍案”,也就是1996年4月9日,呼市第一毛紡織廠宿舍旁的女廁內發生的那起強姦殺人案到底是不是趙志紅實施的。在1月5日庭審時,呼格吉勒圖的父母也前來旁聽,不過,由於上午只是對趙志紅案搶劫、盜竊部分審理,所以開庭後,他們旁聽了不到半個小時就起身離開法庭。李三仁表示説這次一定要聽完法官宣判。

  押解著趙志紅的警車已經到達了現場。其實,呼格吉勒圖父母關注的問題也是大家對這個案子最關注的一點。法律人士説,即使憑其他犯罪事實,趙志紅也是死罪無疑,這起案件的定性幾乎不能影響到這個結果。而對案件的判決依舊要取決於證據。我國新刑訴法第53條規定,對一切案件的判處都要重證據,重調查研究,不輕信口供。根據這樣的認定標準,法院最終認定呼格是這起案件的兇手證據不足,最後宣告呼格無罪,這樣的證明標準同樣應當適用在趙志紅身上。檢察機關在追加起訴的時到底向法庭出示了哪些證據,法院對這些證據將作出怎樣的認定,稍後9:30,法庭將會一審宣判。

  今年的1月5日,呼和浩特市中級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檢察院對趙志紅涉嫌犯搶劫、盜竊罪的指控。當天下午法庭開始對該案進行不公開審理。經過3天的庭審之後,1月7日下午休庭,此案進入合議庭評議、審判委員會討論階段。今天上午法院將對此案進行一審宣判。而被告人趙志紅為何成為殺人惡魔?他的案件與呼格吉勒圖案到底有多少關聯?

  現年42歲的趙志紅,初中文化,無業,內蒙古烏蘭察布市涼城縣永興村人,2003年10月因盜竊罪被判處有期徒刑6個月,2005年11月23日,因涉嫌故意殺人、強姦、搶劫罪被逮捕。在公開庭審階段,公訴機關指控,趙志紅搶劫、盜竊他人財物分別為32700元和3803元。其中1996年5月19日晚,他在呼市新城區某小區對下班歸家的池某某進行搶劫,捅了池某某15刀。趙志紅表示不想為自己辯護,自知罪孽深重。

  趙志紅:我不想為自己做什麼辯護,因為我犯的罪太大。

  身高一米六二,落網時體重不足百斤的趙志紅被稱為“微笑殺手”、“殺人狂魔”。此前披露的信息顯示,從1996年4月至2005年7月,他在呼和浩特市、烏蘭察布市兩地作案20多起,多名女性慘遭強姦殺害,受害者中年齡最幼者僅12歲。在央視的採訪中,趙志紅承認自己人前軟弱、從不跟人發生衝突,人後卻是殺人惡魔。

  趙志紅:凡是認識我的人,從來不跟他們打啊鬧啊,這些事情根本不會在我身上發生,但是我作案時,是另外一副面孔,也就是魔鬼有多可怕,我就有多可怕。那時候就不受我控制了,換句話説,平時壓抑的憤怒就爆發出來了,誰也控制不了。

  趙志紅落網後,交代的多起案件中包括“4·9”女屍案。1996年4月9日,呼市第一毛紡織廠宿舍旁的女廁內發生一起強姦殺人案,前往公安機關報案的呼市捲煙廠工人呼格吉勒圖被認定為兇手,61天后被執行死刑。2005年趙志紅落網後,呼格的父母開始了持續9年的上訪。2014年11月20日,呼格案進入再審程式,12月15日,內蒙古高院正式向呼格家屬送達再審判決書,並以事實不清、證據不足為由宣告呼格吉勒圖無罪。但呼格的父母仍然非常關注趙志紅案的判決。

  呼格母親:趙志紅宣判,我關心的就是這起案子(呼格案)希望聽到趙志紅親口説出來,但是那兩次開庭都沒有公開審理,這次法官要宣判,我就想去聽一聽這個事情。

[編輯:張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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