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燕郊住建局原局長受賄274萬獲刑13年

京華時報2015-04-08 11:05:01

  在任期間收受賄賂274萬元、349萬餘元財産來源不明,日前,因犯受賄罪和鉅額財産來源不明罪,三河燕郊住建局原局長郭光東被河北省平鄉法院判處有期徒刑13年。

  昨天,郭光東的辯護律師、北京市銘泰律師事務所律師杜立群證實,郭東光未上訴。一審判決已經生效。

  郭光東1968年出生,2008年2月起開始擔任燕郊開發區規劃建設局局長,2009年3月後任燕郊開發區住房和規劃建設局局長,2013年因涉嫌犯受賄罪被指定居所監視居住,2014年被逮捕。

  根據平鄉檢察院指控,郭光東在任期間,為他人謀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人民幣,共計274萬元。2007年1月,郭光東以馮某某的名義在農業銀行辦理了一張銀聯卡,郭光東對存入該卡中的3494473元不能説明合法來源。

  法院認定了郭光東的8起受賄事實,涉及到京秦鐵路燕郊境內南外環地道橋和思菩蘭地道橋工程,燕郊南外環路等市政工程,102國道建築物外立面改造工程等,以及黃金藍灣、金橋嘉苑等房地産開發項目。在這些項目中,郭光東先後受賄6萬元到上百萬元不等,基本上以現金為主,有的現金裝在紙袋的書下面,有的裝在茶葉盒裏。

  除了受賄的錢財,郭光東的財産和支出與其合法收入明顯不符,其除工資及補助等合法收入存于其個人名下並用於家庭開支外,另有其他鉅額收入,郭光東對其中的349.4473萬元的鉅額資産無法説明合法來源。

  法院指出,郭光東犯受賄罪和鉅額財産來源不明罪,因其有自首情節,兩罪合併執行有期徒刑13年,並沒收受賄所得和鉅額財産來源不明罪所得。

  新聞連結·部分受賄情況

  1 市政工程監理項目受賄68萬元操縱投標

  2008年至2012年期間,郭光東將由燕郊住建局負責的燕郊南外環路、迎賓北路、孤山北路等市政工程的監理項目,交由廊坊市華璽建設工程監理公司做。

  根據郭光東的供述,為了獲得工程項目,2008年8月,華璽監理公司的負責人劉某乙先是邀請他吃飯,聽説郭家裏沒車,就用檔案盒裝了20萬元現金送到郭的辦公室。從2009年到2011年,劉又先後3次給郭送錢,第一次送了8萬,後兩次均送了10萬。2013年春節前工程做完後,劉某乙又送去20萬元,感謝郭長久以來的幫助。

  郭光東稱,劉某乙之所以送錢,是想讓他為他們公司指定工程監理,同時不要對他們公司的監理要求太嚴厲。劉某乙送錢都是在結算監理費時,也是為了讓提供方儘早順利結清監理費。由於工程監理需要經過公開招投標才能確定監理單位,郭出任局長後,仍指定華璽做工程監理,同時安排手下把招投標手續做好。就是在招標時,讓華璽監理公司找幾個陪標公司,最後讓華璽監理公司中標。

  2 黃金藍灣項目受賄30萬批准小區規劃

  三河市金潮房地産公司在重啟黃金藍灣項目規劃時,為了獲得郭光東的同意並上報,先後兩次向郭行賄30萬元。2013年4月,郭光東同意將該項目提交燕郊高新區規劃審批領導小組研究通過,並報三河市規劃審批委員會審批並通過。

  據該公司負責人饒某稱,2007年公司開發黃金藍灣項目,因採光等問題導致周圍群眾上訪,郭光東未批准該項目。饒某和公司其他負責人商量後認為是郭暗示讓他們送禮。在送了10萬元後重啟黃金藍灣項目,但並沒有實質性進展。2013年春節前,該公司再次給郭送去20萬元。此後,該方案在2013年4月份經三河市規劃委員會通過,並進入了公示期。

  郭光東承認,該公司負責人第二次送給他一個紙袋,並稱裏面有6本書。他打開後發現書下面有兩捆現金,共20萬元。

  3 102國道建築改造受賄100萬讓某公司中標

  2012年初在102國道建築物外立面改造工程中,承建單位中太集團三河分公司的負責人張某乙為了在施工及撥付工程款時讓郭光東關照,分兩次先後送給郭光東60萬元、40萬元。

  根據郭光東等人的供述,張某乙2012年第一次給郭光東送了4條蘇煙及紙質的長形茶葉盒,茶葉盒裏裝的實際是60萬元現金。2012年年底,張又約郭光東到燕郊別墅區“運河岸上院子”會所吃飯,飯後將裝有40萬元現金的茶葉盒放到郭的汽車後備廂裏,另外還送了幾條中華煙。

  郭光東稱,在收錢後,他安排局裏人員把招標手續做好,違反國家規定保證張某乙中標。施工後,他又安排人員幫該公司一家一戶做工作,保證順利施工。

  按照施工合同,燕郊住建局應按進度撥款,但郭光東指示手下違反合同給對方撥款。

  4 金橋嘉苑項目收20萬支招開發商規劃

  2012年,三河市華遠房地産開發有限公司開發的金橋嘉苑項目一期因建築面積與項目總規劃設計不一致,導致二期不能施工建設。郭光東在受賄20萬後,指點該公司重做規劃方案,並同意了規劃調整申請。

  根據郭光東等人供述,金橋嘉苑項目一期超標1萬多平方米,在項目總體規劃的面積和容積率不變的情況下,二期工程將不能進行。該公司負責人喬某某找到郭光東,請求幫忙。郭光東指點對方,把二期工程中的兩幢樓做成躍層(LOFT戶型),兩層改成一層的面積,外觀不變,業主可以自己在裏面加一層,改成兩層的躍層,按照一層的面積出售,這樣做減少了二期的建築面積,符合原規劃要求。經過調整,郭光東等人同意了該調整方案。事後,喬某某給郭光東送了20萬現金和兩條中華煙。袁國禮

[編輯:張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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