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民造謠新華社記者報道慶安事件中"收好處費"被刑拘
記者從合肥市警方獲悉,捏造事實、發佈新華社記者在慶安事件報道中“收好處費”的網民柴某日前在合肥落網,其承認因發泄不滿故意編造謠言的事實,並對遭受造謠中傷的兩名新華社記者表達歉意。目前,柴某因涉嫌尋釁滋事罪被警方依法刑事拘留。
5月2日,黑龍江慶安縣火車站事件發生後,受到社會廣泛關注。13日1時許,網民“野茉莉走天涯”在新浪微博上發表文章稱,“(快訊)有良知未泯的工作人員願意實名舉報:慶安槍殺訪民案有某華社兩名黑心記者收受有關部門好處費3.8萬元,爾後顛倒黑白進行歪曲報道,美化行兇者李樂斌。”隨即,該微博被媒體網站、微博微信等大量轉發,並被境外媒體轉載,對新華社和被攻擊的兩位記者造成了嚴重的負面影響。新華社立即組織進行查證,確認此網絡內容純屬造謠、誹謗,並向哈爾濱市公安局報案,要求依法追究造謠、誹謗者的責任。
現已查明,犯罪嫌疑人柴某(男,43歲),曾因擾亂公共場所秩序被警方行政拘留。據柴某交待,自被單位開除後從事“摩的”生意,經常遇到一些煩心事,常常利用自媒體微博發泄不滿情緒和牢騷。慶安事件發生期間,他一直在合肥打工,並未去過慶安,也沒有與當地任何人有往來聯繫,所有關於慶安事件的報道都是從網絡上獲知的。“12日白天被顧客刁難謾罵,晚上喝了酒,上網看到新華社的報道,聯想到此前聽説記者報道中會收取好處費的情節,就借著酒勁臆想這個報道背後可能也有此類黑幕,便發了上述帖文”“因不知道兩位記者的姓名,也不敢寫新華社,怕因誹謗、誣陷吃官司,就打了擦邊球,寫了某華社,實際就是指新華社。”
柴某供述,發完帖子後,他就倒頭大睡,醒來後打開微博,發現該微博一夜之間轉發量達三千余條,各媒體網站大量轉發。“當時第一感覺就是很恐懼,想刪除,但已晚了”“我以為這次發發牢騷,也會像以往一樣淹沒在信息的海洋中,誰知道會造成這樣的嚴重後果。”由於柴某編造的謠言造成了惡劣的社會影響,新華社及時組織調查,併發表了辟謠聲明。柴某對自己完全不負責任的行為深感後悔,對新華社和兩位被造謠中傷的記者表示歉意,並請兩名記者接受其誠懇的道歉。柴某説:“希望廣大的博友,廣大的網友,在今後以我為鑒,我目前正在接受法律的制裁,我的內心也是非常後悔。所以我希望廣大的網友能吸取我慘痛的教訓,今後一定要慎重,而且不能胡編亂造,發表不實言論。”
警方表示,網絡空間不是法外之地,希望廣大網民自覺遵守法律法規,不造謠、不信謠、不傳謠,共同維護健康的網絡環境和良好的社會秩序。對在互聯網上製造傳播謠言違法犯罪行為,公安機關將堅決予以打擊,依法懲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