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軌道交通執法3日未開罰單 當場制止乞討獲掌聲
五一小長假,軌道交通執法大隊執法隊員在西直門地鐵站維護運營安全秩序,解答乘客疑問。5月1日,《北京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條例》開始實施,隸屬於北京市交通執法總隊的軌道交通執法大隊在全市各條地鐵線路上崗,對危害軌道交通設施設備及運營安全的行為實施行政處罰。本報記者 孫戉攝
軌道交通執法大隊上崗頭3天,1張罰單也沒開,反倒是指路和勸導成了這些“硬漢”的主要工作。據交通部門統計,執法隊員每天至少上崗七八個小時,一共解答了1920余次乘客諮詢。
五一假期期間,記者連續兩天探訪本市首支“地鐵衛隊”發現,新方式在執法中發揮了不小的作用。比如,執法員設立了微信群,被勸離人員的照片等信息會共享。這相當於一份“黑名單”,屢上榜者肯定會面臨高限處罰。該隊副隊長李海濤説:“科技執法將成為這支隊伍的常態。今後,列車上、車站內的攝像頭都將成為執法隊員的‘眼睛’,輔助完成取證。”一兩個月後,執法細則也將出臺,明確具體量裁權。
每次勸離都要護送到站外
昨天15時許,執法隊員王慶彬登上一列地鐵2號線列車,一男一女迎面而來。男的頭髮花白,走在前,手裏杵著一根長棍兒,女的手裏捧著一個紙盒。每走兩三步,倆人都會停一下,伸手乞討。
王慶彬趕緊迎上去,亮明身份。“我是軌道交通執法大隊隊員,5月1日《北京市軌道交通運營安全條例》開始實施,第43條第15款規定地鐵裏禁止乞討賣藝,請您配合。”
兩位乞討者都沒吭聲,原地停止了乞討。“我沒想到的是,車廂裏的乘客都給我鼓掌。”趁著列車還沒進站,王慶彬給兩位乞討者普法,告訴他們在地鐵裏乞討最高會被處以1000元罰款。 “倆人就是聽著,對於是不是知道地鐵裏不允許乞討、從哪一站上車、什麼時候從事乞討等問題,一聲不吭。”王慶彬説,這兩位乞討者是老鄉,都有視力殘疾證,換了地鐵福利票進站。隨後,王慶彬一直護送他們走出地鐵站。站在馬路邊上,他掏出手機,在執法隊員建立的微信群裏上傳了兩位乞討者的照片和基本信息。“每次執法前,我們都會先搜搜記錄。屢教不改者肯定會受到更嚴格的處罰。”
大約20分鐘後,王慶彬才轉身又進了地鐵站。這也是執法隊員必須遵守的規定。“有些違規者被勸離後,扭臉兒再次進站。所以每一次護送他們出站後,我們都會守護一會兒,這種震懾作用比較管用。”
車廂錄影有望成執法證據
一位一線執法隊員告訴記者:“更多時候,乞討賣藝者和發放小廣告的人看到穿制服的人就跑,我們很難現場取證,今後處罰也會面臨問題。”北京地鐵的站務員曾經堵住過一位發放小廣告的人,他現場演示了一下,從包裏拿出一張插到扶手環裏,不到1秒鐘。
“我們正在制定細則,也考慮採取一些科技方式取證。”李海濤説,車廂內、地鐵站內都會有監控錄影,這些內容也會成為證據。“即使執法人員到現場時,發放小廣告的人已經停止了發放行為,我們也可以根據錄影等內容對其進行處罰。”今後,交通部門還計劃將軌道交通執法隊、地鐵運營方等部門的監控視頻“打通”,實現信息共享。
京港地鐵相關負責人此前接受採訪時介紹,即使在香港,對於乞討和發放小廣告人員的處罰也面臨難度,主要是辨識難度很大。“傳單並不是違禁品,所以進站時可以通過安檢,只有他們在站內或車內發放時,工作人員才可以上前勸阻,如果不配合會聯繫警察到場處理。”
李海濤説:“在北京也是如此,勸離不僅是執法部門的權責,地鐵運營方也有義務。乘客遇到情況既可以通過12328熱線等方式聯繫執法隊員,也可以直接找站務員舉報。”
乘地鐵上下班路上也執法
交通執法總隊副總隊長梁建偉介紹,軌道交通執法大隊現正式編制共有88人,按照地鐵運營公司管理範圍分為5個中隊,還有一個專門負責應對重點車站重點時段或大客流衝擊時安全保障的機動中隊。“最終目標平均每站兩名執法人員或監督員。”
按照計劃,這個目標要到今年年底才會實現。此前,執法人員少、線路多成為執法面臨的難題之一。“只要是上下班途中坐地鐵,我們也會堅持執法。”李海濤坦言,處罰不是目的,更多的是希望讓乘客了解和遵守條例。
“大部分人會很配合。”他説,“我下班路上坐地鐵下車,有人堵車門。我會告訴他,先下後上,今後搶上搶下也是違規行為,甚至面臨處罰。其實,有時乘客沒有遵守規定也有一定原因,比如有人帶著大包小包坐地鐵,圖方便堵在門口,如果強硬執法效果不一定好,我們隊員搭把手,幫他挪到車門邊上或座椅下面,乘客不僅會道謝而且表示理解。”
除了對於發放小廣告、乞討賣藝人員的勸離和處罰外,這支隊伍還要實時監督地鐵運營部門的行為。“比如信號故障時,執法隊員不僅要監督運營方及時消隱,而且會聯繫市運輸局做好地面公交的接駁保障,儘快消除故障帶來的滯留。”(記者 劉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