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33歲男子喝口酒突然死亡 酒內“含毒”6相關人成被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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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是喝了一口藥酒,33歲男子竟突然死亡。在九江市修水縣渣津鎮,吳某一家人半年來一直沉浸在悲痛中。吳某的父母認為,吳某喝藥酒而死,並非意外。
2014年11月3日,常年患有坐骨神經痛的吳某和張某聊天時,得知同患此病的張某通過喝“土郎中”配置的祖傳藥酒緩解後,便問張某要酒喝。結果喝完藥酒後,吳某當晚出現不良反應後突然呼吸衰竭死亡。
經湖北同濟法醫學司法中心認定,吳某喝的藥酒裏含國家限制類的毒性藥品生川烏、生草烏。
吳某的父母將張某、配藥的“土郎中”等與這口藥酒有關的所有人都告上了法庭。在藥酒和死亡的背後,這些人也陷入了相互糾葛的法律關係當中。是否他們都該為吳某的死亡負責,也成了案件焦點。
男子喝口藥酒夜裏突然死亡
“吐得一地,問他怎麼回事,他説在張某家喝了點藥酒。”這是當地媒體在報道這起蹊蹺死亡案時,引用死者吳某母親説的一句話。
2014年11月3日晚10點左右,家住九江市修水縣渣津鎮的吳某一回到家,便出現了各種不良反應。
據了解,吳某33歲,當天上午出門被人叫去幫同村的張某搬運稻穀,回家後的異樣讓吳某的母親覺得有些不對勁,於是當晚吳某的母親立即喊來了鄉村醫生徐某。
徐某趕到吳某家時已是深夜,由於當時吳某意識還比較清醒,便得知吳某是喝了點藥酒之後出現了症狀。
據徐某回憶,當時給吳某量了血壓,發現吳某的血壓偏低,但依然無法推斷和診斷出吳某嘔吐的確切原因。於是在僅僅診療了十多分鐘後,徐某便離開了,臨走前做出了讓吳某去醫院就診的建議。
當晚11點左右,在徐某離開沒多久,吳某的母親再次來到吳某房間,突然發現吳某已呼吸困難。隨後吳某的母親撥打120求救,雖然醫務人員迅速趕到並進行急救,但已為時過晚。
吳某死亡後,修水縣公安局渣津派出所民警趕到現場,發現吳某面部以及手指均呈青色。隨後,修水縣公安局刑偵大隊也趕了過來,經現場勘查發現吳某身上並無致命傷痕。於是,吳某在張某家所喝下的藥酒,就成了警方關注的目標。
隨後,修水縣公安局委託湖北同濟法醫學司法中心對張某家裏剩下的藥酒進行了法醫鑒定,根據鑒定意見書顯示,泡製藥酒的中藥配方中包含了國家限制類的毒性藥品生川烏、生草烏。吳某符合服用藥酒後因烏頭鹼中毒致急性呼吸、循環功能衰竭而死亡。
藥酒有毒,張某為何要給吳某飲用?張某此舉引起了警方的懷疑。
根據當地警方調查顯示,結果竟然出乎意料,死者吳某和藥酒所有者張某不僅沒有矛盾,並且關係還非常好,張某沒有任何謀殺吳某的動機。
與藥酒有關的人都成了被告
在吳某因毒酒中毒死亡後,警方迅速展開了調查。調查結果顯示,張某患有坐骨神經痛,之前在當地的一家大藥房開藥,負責坐診的“土郎中”查某給其開了一個藥方,根據這個藥方,張某在一大藥房抓藥並泡成藥酒。
對此,查某也承認張某確實找其治療過坐骨神經痛。“我家裏有個治療坐骨神經痛祖傳秘方,我已經治好了很多人。”據查某介紹,他知道藥方中含有國家限制類的毒性藥品生川烏、生草烏,並且開藥時已經向張某交代了要如何服用。
而就在2014年11月3日上午,稻穀收購商蔣某前去張某家收稻穀時遇見了死者吳某,便請他一同前去幫忙搬稻穀。在搬稻穀的過程中,張某得知吳某同樣患有坐骨神經痛,便告知喝藥酒後病情已緩解。
“他説:‘你這個藥酒給我喝一點’。”據媒體報道,張某回憶説搬完稻穀後,吳某來到張某家,主動要求喝點藥酒,礙于大家平時關係非常好,張某不好拒絕,並讓吳某喝了藥酒。喝了一口藥酒之後,吳某便自行回家。但在不到半天的時間裏,吳某因為藥酒中毒而死亡。
隨後警方調查得知,“土郎中”查某于2003年取得了鄉村醫生資格證書,但並未在醫療衛生系統註冊,卻被大藥房聘請為坐堂醫生。
2015年初,死者吳某的父母及妻子決定就吳某死亡賠償一事打官司,然而被告的人數卻超出了大家的意料,與這口藥酒有關的所有人全被列為被告,包括大藥房的合夥人王某、劉某,配藥酒的“土郎中”查某、給酒喝的張某、當晚上門診斷的徐某、喊死者幫搬運稻穀的蔣某。訴求6被告共計賠償吳某的繼承人各項損失共計299613元。
今年5月12日9時,修水縣人民法院公開審理了這起生命權糾紛案,被告均認為己方無賠償責任。
藥店方的代理人認為,藥店為另一被告人抓藥的行為符合規範,不當之處違反行政法規,是否構成侵權缺乏法律依據;而且銷售的有毒藥品並非針對死者,故藥店對死者無過錯,不存在賠償責任。
藥店的坐堂“土郎中”的代理人同樣提到違反行政法規是否構成侵權缺乏法律依據,認為服用藥酒後死亡與其本身體質和勞動強度有關。
張某則稱:藥酒是死者自己提出要喝的,他對藥酒的毒性並不知情,藥酒毒性的告知義務在查某,而查某始終沒有提示毒性。
蔣某也為自己辯護,稱自己不應當承擔吳某死亡的責任。
法庭進行了一上午的審理,審判長宣佈此案擇期宣判。
◎文/圖 新法制報記者曾而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