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防衛相主張派遣自衛隊時應事先獲國會批准

中國新聞網2015-06-06 12:32:24

日本防衛相主張派遣自衛隊時應事先獲國會批准

  當地時間2015年1月11日,日本船橋市,日本自衛隊進行新年軍演,大約500名軍人和24架飛機參與了本次演習。

  據日本媒體報道,針對向中東霍爾木茲海峽派遣自衛隊開展停戰前的海上掃雷一事,日本防衛相中谷元5日在眾院和平安全法制特別委員會上表示“正在設想的方案是要求事先獲得國會批准。不考慮事後批准”。

  據分析,此言意在否定事後批准方案,讓國會嚴格參與其中,從而就安保相關法案謀求理解。

  關於在行使集體自衛權必要條件之一的“存亡危機事態”下派遣自衛隊的問題,安保相關法案原則上規定要事先獲得國會批准。但緊急情況下可以事後獲得批准。

  經濟産業相宮澤洋一解釋道,現在日本國內石油儲量可用169天。他説,估算顯示增加供使用100天的儲量需花費約5萬億日元(約合人民幣2485億元),不可能增加儲量。宮澤還表示想實現石油採購源頭的多元化。

  中谷表示,2001年美國9·11事件發生後,日本在印度洋實施補給活動根據相關法案中的《國際和平支援法案》成為可能。中谷在1日的國會答辯中表示將判斷這是否屬於“重要影響事態”。中谷5日解釋説:“這不(適用於)《重要影響事態法》。”

[編輯:張斯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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