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擬發佈首個國家標準控制船舶大氣污染物排放
中國環保部8日通報稱,《船舶發動機排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和測量方法(中國第一、二階段)》即日起向全社會第二次公開徵求意見。若新標準正式頒布實施,將是中國首次發佈船舶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國家標準。
據了解,針對船舶排放的水和固廢污染控制,中國已經制定了相應標準,但針對船舶的大氣污染物排放控制標準,長期以來還是空白。目前,國際上對船舶大氣污染物的排放控制,均是以船用發動機為主體進行控制,通過型式核準、生産一致性檢查、在用符合性檢查等環境管理方式,實現對船舶大氣排放污染控制。此次制定標準也採用了這一通用管理思路,且採用的測試方法與國際上現有法規標准保持一致。
此外,環保部正在制訂《船舶工業污染物排放標準》,重點控製造船過程中的VOCs等大氣污染物排放。
環保部科技標準司司長熊躍輝表示,中國是一個內河航運資源比較豐富的國家,截至2013年底,中國擁有水上運輸船舶17.26萬艘,凈載重量2.44億噸。全球十大港口中,中國佔據八席,吞吐量約佔全球四分之一。船舶運輸所帶來的環境污染問題日益突出。
據測算,2013年全國船舶二氧化硫排放量約佔全國排放總量的8.4%,氮氧化物排放量佔11.3%。受船舶污染影響最大的是港口城市,其次是江河沿岸城市。
《船舶發動機排氣污染物排放限值和測量方法(中國第一、二階段)》曾于2014年7月向社會公佈了徵求意見稿,收到反饋意見156條,標準編制組據此對標準內容進行了修改完善,形成了二次徵求意見稿。
與第一次徵求意見稿相比,二次徵求意見稿對標準中船舶使用燃油的規定進行了調整,放寬了船舶使用燃油的種類和範圍;增加了娛樂用船舶發動機的耐久性要求;增加了允許豁免的船機要求;增加了耐久性年限要求等。
熊躍輝説,新標準生效實施後,船機的排氣污染物排放水準將進一步降低。此外,標準中對於船用燃油使用的規定,將會獲得顯著的環境效益。經估算,僅全國運輸船舶(不包括漁船),通過提高燃油品質,將使二氧化硫排放每年削減約95萬噸,顆粒物排放每年削減約11萬噸。
熊躍輝表示,中國沿海、沿江及港口城市將是上述減排效益的主要受益方,新標準的實施對於改善這些地方和城市的環境空氣品質具有重要意義。(記者崔靜、劉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