職稱評定新政惠及300萬鄉村教師 外語不再是"硬門檻"
“從今年起‘國培計劃’將幾乎全部用於支持西部地區鄉村教師和校長的培訓,鄉村教師評職稱時外語和論文不再是剛性指標。”教育部教師工作司司長許濤今天介紹了《鄉村教師支持計劃(2015-2020年)》(以下簡稱《計劃》)的有關情況,全國330萬鄉村教師將成為該項政策的受益者。
進入新世紀以來,我國對鄉村教師在穩定和擴大規模、提高待遇水準、加強培養培訓等方面採取了一系列政策舉措。但是,受到城鄉發展不平衡、交通地理條件不便、學校辦學條件欠賬較多等因素影響,鄉村教師還存在著“下不去”“留不住”“教不好”等問題。
《計劃》提出了8方面的舉措,其中“職稱(職務)評聘向鄉村學校傾斜”是亮點之一。與城市教師相比,鄉村教師擁有中高級職稱的比例較少。因此《計劃》提出,要求各地結合實際研究完善針對鄉村教師的職稱(職務)評聘條件和程式辦法,健全向鄉村教師傾斜政策;增加鄉村學校中高級崗位數量,實現縣域內城鄉學校教師崗位結構比例總體平衡;不少鄉村教師在進行職稱(職務)評定時往往無法達到外語和發表論文兩項指標的要求,《計劃》提出要改進鄉村教師評審標準,不作外語成績(外語教師除外)、發表論文的剛性要求,而是要注重教師的師德素養、教育教學工作業績、教育教學方法和教育教學一線實踐經歷。
另外,《計劃》在鄉村教師的編制上也作出新調整,鄉村中小學教職工編制按照城市標準統一核定,其中村小學、教學點編制按照生師比和班師比相結合的方式核定。通過調劑編制、加強人員配備等方式進一步向人口稀少的教學點、村小學傾斜,重點解決教師全覆蓋問題,確保鄉村學校開足開齊國家規定課程。嚴禁在有合格教師來源的情況下“有編不補”、長期使用臨聘人員,嚴禁任何部門和單位以任何理由、形式佔用或變相佔用鄉村中小學教職工編制。
《計劃》明確提出到2020年前,對全體鄉村教師校長進行360學時的培訓;除了日常教育教學業務能力培訓外,特別注重加強師德和信息技術應用能力培訓;改進了培訓方式;同時調整了“國培”方向,從2015年起,“中小學教師國家級培訓計劃”重點聚焦鄉村,集中支持中西部鄉村教師校長培訓。
《計劃》的主要舉措還包括,全面提高鄉村教師思想政治素質和師德水準;拓展鄉村教師補充渠道;提高鄉村教師生活待遇;推動城鎮優秀教師向鄉村學校流動;建立鄉村教師榮譽制度等。(記者樊未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