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小學生為暑假作業擺地攤 遭保安城管兩頭"追"

成都商報2015-07-23 09:20:40

  孩子心聲

  爸媽掙錢不易

  10天只掙了1元錢,卻堅持不要零花錢

  7月20日下午,12歲的小宋告訴成都商報記者,10天來,他一共賣了兩個“奧特曼”,每個一元錢,進價0.5元,一共賺了1元錢。

  “爸爸媽媽掙錢不容易,擺攤時我就和他們説好了,賺錢了就是我的零花錢,現在雖然只賺了一元錢,但這10天我沒向爸爸媽媽要過零花錢,沒錢我就不用。”小宋説。他的説法也得到了他媽媽的證實。

  生意好的小方也早已和父母達成協定,父母出本錢,自己前去購買玩具並銷售,利潤和父母平分。10余天下來,他已經賺了100多元,“這些錢我都存下來了,等著以後要用時再用。”

  從7月初放暑假開始,綿陽長虹世紀城小區的人行道外,每晚6時許至9時許,都會有10個左右的小學生擺地攤銷售一些小玩具,當起了小老闆。其實,這是他們的暑假作業之一——社會實踐。孩子們坦言:這個作業,鍛鍊了他們的勇氣,也體驗了父母掙錢的辛苦。

  然而,在孩子完成這道特殊作業的同時,也遭遇了現實的尷尬——因為佔用了人行道,影響了市容市貌,遭遇到城管的介入。針對孩子們的特殊情況,為了幫助他們完成暑假作業,又不影響市容市貌,目前,綿陽城管正在積極同學校和市場聯繫,幫助孩子們進入正規地點擺攤。

  這是一道孩子們給城管出的“難”題

  雖然是暑假實踐作業,但亂擺攤給城管管理帶來了麻煩。

  勸説離開顯得不近人情;不勸説,執法不嚴,影響市容市貌。

  怎麼辦?

  這是綿陽城管的“解答”

  積極同學校和市場聯繫,讓孩子們進入正規地點擺攤,幫助孩子們安全完成暑假作業

  集體練攤

  孩子們不為賺錢

  而是為完成學校佈置的作業

  7月20日晚6時30分許,綿陽長虹世紀城小區外,行人們被一個賣玩具的小地攤所吸引。地攤上擺的是“奧特曼”、“魔方”、“電動魚”等小玩具,12歲男孩小宋是這個攤位的老闆。他安靜地坐在一個小凳子上,等著顧客上門。

  在小宋攤位旁邊,還有一名瘦瘦的小朋友,他攤位上的玩具大多都是會動的小動物,他賣力地吆喝,吸引了許多帶小孩的大人。他還和大人討價還價,一個喊價10元的電動小雞,最終以8元錢成交。這個小朋友姓方,今年9歲,是小學三年級學生,也是這片場地的“開發者”,在他的帶領下,練攤的小朋友變成了現在的十余個。偶爾,有路人會問上幾句,“小朋友是為了掙零花錢來擺攤嗎?”

  其實,孩子們不是為了掙錢,而是在完成老師佈置的暑假作業!“我們其中一個作業是要進行一次實踐活動,去體驗社會。活動內容和形式沒有限制,老師讓我們自己選擇。”小宋説,放假後一天晚上,他看到小區外有個小朋友在擺地攤賣玩具,於是也想跟著體驗實踐一下。小月的攤位是最好的,父母讓她把玩具鋪在地毯上銷售。由於年齡小,父母就在幾十米外偷偷觀察她。

  學校説法

  社會實踐是暑假作業

  讓孩子們在課本外體驗生活

  小宋等10余名小朋友,就讀于綿陽市高水九年一貫制學校。該校校長雷震介紹,社會實踐是學校佈置給學生的一項暑假作業,活動的內容和形式沒有限制,各年級根據自己實際情況決定。

  “根據年級大小,活動形式多種多樣,比如可以參加少年軍校、夏令營、體驗父母的職業等等,讓孩子們體驗書本之外的東西,包括鍛鍊他們的勇氣,體驗父母掙錢的艱辛,養成勤儉節約的好習慣。”雷震説,同時,待開學後,學生們將自己的體驗帶進課堂,也能促進他們更好地學習。

  在小宋的媽媽宋女士看來,這樣的實踐活動,她非常支持。班主任曾告訴她,在小宋的班上,很多學生不知道節約,常常放學後,老師都能在垃圾桶旁拾撿到很多還可以用的鉛筆。

  “我讓孩子來擺地攤賣小玩具,掙的錢當他的零花錢,但本錢必須還,這樣一來,不管他掙多掙少,至少可以知道掙錢不易。同時,也可以鍛鍊他的勇氣,改變他靦腆的性格。”宋女士説。

  遭遇尷尬

  擺攤地成難題

  遭遇保安城管兩頭“追”

  小朋友們的暑期社會實踐,雖然有不少支持者,但也遇到不少現實尷尬。

  第一天,孩子們將攤位擺在了一家火鍋店門口,火鍋店的保安來下了“驅逐令”:“小朋友,這裡屬於火鍋店的範圍,不可以在這裡擺攤。”

  “我們是在完成暑假作業要求的體驗生活,不是賣東西掙錢。”小朋友們回答。

  “還是不行,這是我們的規定。”保安有些“鐵面無私”。

  無奈之下,小宋打電話向媽媽求助,媽媽安慰了他,建議他們換一個地方繼續。“幾個小孩又把攤位搬到了外面的人行道路口,誰知道城管又來了,有這些問題鍛鍊一下他們,也是挺好的一段經歷。”小宋的母親宋女士説。

  城管來後,告知小朋友們,在人行道上擺地攤,影響市容市貌,而且旁邊就是停車點,很不安全,建議他們換個地方。無奈,小朋友們又得重新找地方。

  解決難題

  城管擬協調市場提供攤位

  幫孩子們完成暑假作業

  雖然是孩子們的暑假實踐作業,但亂擺攤,給城管管理帶來了麻煩。勸説離開,顯得不近人情,不勸説,執法不嚴,影響市容市貌。

  “我們也很為難,雖然孩子們是為了完成暑假作業,但也不能亂擺攤設點,如果家長或群眾縱容,這在孩子的心理方面又會造成不好的影響。”綿陽城管局涪城分局三中隊相關負責人説。

  為此,該負責人表示,為了幫助孩子們完成暑假作業,他們決定與旁邊的市場方聯繫,免費提供攤位,供孩子們銷售小玩具。同時,與學校聯繫,看有多少這樣的學生,如果學生需要這樣的實踐,可以到城管部門報名,城管部門會根據人數的多少,合理安排各個學生的擺攤時間。

  “城管能幫助孩子們,肯定會給孩子帶來更積極的影響。”宋女士説。

  鏡鑒

  這是一個

  不太成功“解答”

  為了讓9歲女兒在暑假有個鍛鍊機會,住在北京什剎海附近的田先生帶女兒在前海東沿練攤賣燈具時,于2013年7月25日晚9時許遭身著類似保安員制服的人毆打。小女孩説,“我一直想買一個相機,爸爸説可以自己學著賺錢,後來他想了想,説去練攤。我很興奮,覺得很好玩,就答應了去擺攤,也可以鍛鍊一下自己。爸爸還弄了一張紙,寫上了城管叔叔多多支持。”

  然而,孩子的練攤還是引發了一場衝突。目睹了衝突的孩子説,“我一定要回去告訴我的同學今天發生的一切。”事後,北京西城區官方回應稱,什剎海綜合執法人員在清理整治無照商販時與擺攤的9歲女孩父親發生衝突,多名執法人員受傷。

  對於這起風波,有人稱,這位父親不該讓孩子“練攤”,畢竟,社會實踐活動要合法,否則會讓孩子的社會實踐處於風險之中,也沒有對孩子進行遵紀守法的教育。這種説法有一定道理,但也有教育專家認為這是一個很有意義的社會實踐,可以培養孩子的創業意識、吃苦品質,鍛鍊孩子的人際交往能力,城管部門不應該粗暴地扼殺孩子的社會實踐熱情。

  這是一個

  亡羊補牢的“解答”

  2010年發生在美國的“檸檬水女孩”故事曾引發全球熱議。

  一張橘紅色的紙被藍色膠帶固定在銀色桌子上,上面用鉛筆歪歪扭扭地寫著兩個英文單詞:“檸檬水”、“50美分”。桌上擺著兩袋紙杯、一包濃縮檸檬粉……7歲的俄勒岡州女孩茱莉在一個地方集市上售賣檸檬水,“本來是想掙點零花錢,去迪士尼樂園玩的時候買些玩具”,但因沒有衛生執照被地方衛生管理員驅逐。

  茱莉的遭遇迅速引發媒體關注。很多人指責當地管理機構無權將小女孩趕走,稱其扼殺了小女孩的創業熱情。在輿論壓力下,當地地方官親自向女孩的母親道歉,並要求衛生管理機構在執行相關法律時倍加謹慎,鼓勵而非阻礙公民創業。

  對於地方官的道歉,茱莉的母親有些吃驚。當地地方官科根解釋,衛生檢查員關閉了好幾個檸檬水攤,小茱莉只是這些攤主之一,“檢查員的工作就是檢查食品衛生情況,保障人們的‘生命健康財産安全’。”但他也承認,“檢查員是在嚴格遵循規定,但他們也應該給小女孩和她的媽媽一個‘空隙’。”

  “我也有小孩,我不希望他們像這樣被對待。我需要向人們道歉。”科根説。

  除了這個道歉,當地一家廣播電臺主動資助茱莉在一家連鎖商店開了一個新的檸檬水攤,最終幫助茱莉成功湊夠了去迪士尼樂園的錢。綜合新京報、中國青年報

  這道題 必須謹慎對待

  觀察

  熊丙奇(教育專家)

  或許有人會説,培養孩子社會實踐能力和創業意識、鍛鍊人際交往能力,還有其他的形式,為什麼選擇練攤這種方式呢?毫無疑問,確實有其他方式,可是,如果讓普通老百姓,要通過複雜的手續,才能讓孩子去體驗,我相信,很多人都望而卻步了。換句話説,在街邊練攤,是十分便捷的“創業實踐”。就像美國“檸檬女孩事件”,女孩要擺攤,依法要去辦衛生執照,如此下來,有可能熱情都沒有了。

  調查顯示,我國大學畢業生的創業率只有2%不到,相比美國的大學畢業生創業率20%,差距較大。一名學生的創業意識、興趣,需要從小就培養、激發,但在我國,很難找到讓小孩子可以體驗創業、打工賺錢的機會,除了傳統意識之外,還有就是制定有各種限制,缺乏社會環境的支撐。比如,在英國,7歲孩子可以幫鄰居洗車賺錢,12歲孩子可以幫人臨時照看小孩,而且各社區有專門的培訓,另外,法律規定,13歲以上的少年可以擔任報童。這些都是為孩子的成長所考慮的。

  給孩子一個機會,就是給社會和未來一個機會。保護孩子的社會實踐熱情,而不是扼殺孩子的熱情,即便其在這方面的嘗試有些違規,執法者也必須謹慎對待,這是孩子們練攤給城市管理者所上的一課。

  成都商報記者 湯小均 攝影報道

[編輯:顏觀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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