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替考事件42人被處理 被替考者成績無效禁考3年

新京報2015-07-07 15:44:55

  7日,江西省教育廳通報“江西高考替考事件”處理情況。

  通報稱,經江西省、市、縣(區)教育、紀檢監察部門組成的聯合調查組調查查明,南昌“6·7”高考替考事件是一起由外省替考組織在網上招攬高校在校學生或已畢業學生,通過請托江西旅遊商貿職業學院教師和社會仲介人員,串通南昌市東湖區、青雲譜區招考辦及醫院有關工作人員,弄虛作假,為外省籍考生在江西違規報名、體檢,從而實施替考的有組織、有預謀的高考舞弊案件。

  截至目前,根據公安部門和聯合調查組已查明的有關事實,共處理各類人員42人,其中,6名替考組織者及仲介人員已由公安、檢察機關立案查處;7名被替考考生和7名替考者,已按教育部第33號令及相關規定進行了處理;對涉案的22名公職人員:2人給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並移送司法機關處理;1人給予開除公職處分,並移送司法機關處理;1人給予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2人給予開除公職處分;2人給予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4人給予行政撤職處分;4人給予降級處分;1人給予黨內嚴重警告處分;1人給予黨內警告處分;1人給予記過處分;3人給予行政警告處分。

  6名替考組織者及仲介人員被立案查處

  馬某波、馬某福、趙某國、李某山(均係山東菏澤人,無業)等4名高考替考組織者,因涉嫌偽造居民身份證罪被公安機關依法刑事拘留;仲介人員李某炎(江西萬年人,無業)因涉嫌行賄罪被檢察機關立案偵查;仲介人員楊某起(山東菏澤人,無業)的涉案行為,公安機關正在調查審理中。

  被替考考生成績無效 3年不得參加高考

  1.對7名被替考考生,根據教育部第33號令有關規定,作出其報名參加考試的各階段、各科成績無效,同時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3年的處理決定,違規事實記入考生誠信檔案,處理結果報教育部考試中心,並向有關省級招生考試機構通報。

  2.對7名替考者,根據教育部第33號令有關規定,給予暫停參加各種國家教育考試3年的處理。其中,對5名在校大學生,已通報其所在學校,由其所在學校根據有關規定進行處理。對2名已大學畢業並參加工作的,通報其戶籍所在地省級招生考試機構作出相應處理。

  依據《中國共産黨紀律處分條例》、《行政機關公務員處分條例》和《事業單位工作人員處分暫行規定》,對相關公職責任人處理情況如下:

  南昌市教育局、教育考試院相關責任人處理情況

  1.南昌市教育局分管考試院及高考招生工作副局長鄧雲生,對“6·7”高考替考舞弊事件負有領導責任,給予其行政警告處分。

  2.南昌市教育考試院院長熊彪,對“6·7”高考替考舞弊事件負有領導責任,給予其黨內警告處分。

  3.南昌市教育考試院分管高招工作副院長金安根,對“6·7”高考替考舞弊事件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給予其黨內嚴重警告處分。

  南昌市東湖區相關責任人處理情況

  1.南昌市東湖區政府分管教育副區長童萍如,對“6·7”高考替考舞弊事件負有領導責任,給予其行政警告處分。

  2.南昌市東湖區教科體局局長、黨委副書記陳光輝,分管區招考辦工作,對“6·7”高考替考舞弊事件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給予其行政降級處分。

  3.南昌市東湖區教科體局招考辦主任陳劍鵬,在“6·7”高考替考舞弊事件中失職瀆職,收受禮金,違反廉潔自律規定,給予其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

  4.南昌市東湖區教科體局招考辦考務專幹蔣婷,在“6·7”高考替考舞弊事件中失職瀆職,負有直接責任,鋻於其能夠積極配合組織調查,給予其降低崗位等級(二級)處分(由講師級降為技術員級),調離教育考試工作崗位。

  5.南昌市東湖區教科體局幹部熊銳,在“6·7”高考替考舞弊事件中失職瀆職,給予其降低崗位等級(一級)處分(由講師級降為助理級),調離教育考試工作崗位。

  6.南昌市第八人民醫院副院長萬莉萍,在“6·7”高考替考舞弊事件中負有直接領導責任,失職瀆職,違反廉潔自律規定,給予其行政撤職處分。

  7.南昌市第八人民醫院社區衛生服務辦公室科長張玲,在“6·7”高考替考舞弊事件中失職瀆職,收受禮金,給予其降低崗位等級(一級)處分(由助理級降為技術員級)。

  南昌市青雲譜區相關責任人處理情況

  1.南昌市青雲譜區分管教育副區長李萬汲,對“6·7”高考替考舞弊事件負有領導責任,給予其行政警告處分。

  2.南昌市青雲譜區教科體局黨委書記、局長龔海寶,未履行好黨風廉政建設第一責任,在“6·7”高考替考舞弊事件中負有重要領導責任,給予其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

  3.南昌市青雲譜區教科體局黨委委員、副局長黃劍光,在“6·7”高考替考舞弊事件中負有直接領導責任,給予其撤銷黨內職務、行政撤職處分。

  4.南昌市青雲譜區教科體局招考辦主任付武俊、副主任鄧明,在“6·7”高考替考舞弊事件中收受錢財,失職瀆職,給予其2人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涉嫌招收學生徇私舞弊罪,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5.南昌市第五醫院副院長兼醫務科長曾昭萍、體檢科長鄧瓊,在“6·7”高考替考舞弊事件體檢環節弄虛作假,給予其2人行政撤職處分。

  江西旅遊商貿職業學院相關人員處理情況

  1.江西旅遊商貿職業學院分管繼續教育工作副院長楊福盛,對“6·7”高考替考舞弊事件負有主要領導責任,給予其記過處分。

  2.江西旅遊商貿職業學院繼續教育中心主任劉曉芬,對“6·7”高考替考舞弊事件負有直接領導責任,給予其行政撤職處分。

  3.江西旅遊商貿職業學院繼續教育中心招生教務科科長徐涌,在“6·7”高考替考舞弊事件中私刻公章,串通、賄賂相關工作人員從事替考舞弊活動,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涉嫌招收學生徇私舞弊罪,移送司法機關處理。

  4.江西旅遊商貿職業學院招生就業處工作人員梁艷、藝術傳媒與計算機分院藝術設計講師譚景暉,在“6·7”高考替考舞弊事件中為謀取私利從事替考舞弊活動,給予其2人開除公職處分。(記者林斐然)

[編輯:顏觀潮]
 
返回頂部進入桌面版

國際在線

網絡傳播視聽節目許可證 0102006

京ICP證120531號 京ICP備05064898號 京公網安備11010702000014

網站運營:國廣國際在線網絡(北京)有限公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