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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國個人銀行賬戶將施行三類管理

2015-12-26 07:23:34|來源:新華網|編輯:靳松

  新華網北京12月25日電(記者吳雨、劉錚)中國人民銀行25日發佈通知,建立銀行賬戶分類管理機制,以往通過銀行櫃面開立的賬戶劃為Ⅰ類銀行賬戶,今後開戶申請人可通過櫃面、遠程視頻櫃員機和智慧櫃員機等自助機具、網上銀行和手機銀行等電子渠道開立三類銀行賬戶。

  人民銀行發佈的《中國人民銀行關於改進個人銀行賬戶服務 加強賬戶管理的通知》規定,銀行應建立銀行賬戶分類管理機制,根據開戶申請人身份信息核驗方式及風險評級,審慎確定銀行賬戶功能、支付渠道和支付限額,並進行分類管理和動態管理。

  《通知》明確,存款人可通過Ⅰ類銀行賬戶辦理存款、購買投資理財産品、轉賬、消費和繳費支付、支取現金等業務;通過Ⅱ類銀行賬戶辦理存款、購買投資理財産品、限定金額的消費和繳費支付等業務;通過Ⅲ類銀行賬戶辦理限定金額的消費和繳費支付服務。Ⅱ類銀行賬戶和Ⅲ類銀行賬戶不得存取現金,不得配發實體介質。也就是説,Ⅱ類戶與Ⅰ類戶最大的區別是不能存取現金、不能向非綁定賬戶轉賬。Ⅲ類戶與Ⅱ類戶最大的區別是僅能辦理小額消費及繳費支付,不得辦理其他業務。

  《通知》還明確,銀行為開戶申請人開立個人銀行賬戶,應核實身份證件的有效性、開戶申請人與身份證件的一致性和開戶申請人開戶意願;通過有效身份證件無法準確判斷開戶申請人身份的,銀行應要求其出具輔助身份證明材料。銀行可採取多種方式對開戶申請人身份信息進行交叉驗證。

  《通知》指出,開戶申請人開立個人銀行賬戶,原則上應由本人親自辦理;確有必要的,可以由他人代理辦理。如無民事行為能力或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開戶申請人,可由法定代理人或指定人員代理辦理。銀行對代理人身份信息的核驗比照本人申請開立銀行賬戶進行,並聯繫被代理人核實。

  《通知》還進一步豐富了現有直銷銀行賬戶功能,除存放存款、購買投資理財産品等功能外,還支持存款人通過Ⅱ類戶和Ⅲ類戶辦理限定金額的消費及繳費支付。

  人民銀行相關負責人表示,此舉順應市場發展需求和滿足社會公眾日益多樣化支付服務需求的重要舉措,對完善銀行賬戶管理體系、提升銀行服務品質、保障消費者合法權益、維護經濟金融秩序具有重要意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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