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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刑犯"坐牢20年被宣佈無罪 獲203萬國家賠償(組圖)

2015-12-26 14:18:33|來源:央視網|編輯:易成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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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貴州高院對楊明案作出國家賠償,決定支付楊明人身自由賠償金1634936.52元;精神損害撫慰金400000元。1995年,貴州一起命案,楊明被認定為嫌犯被判死緩。多年來他拒絕認罪減刑,堅持申訴。今年8月,貴州高院再審,宣判無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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