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國警察槍殺黑人少年免遭起訴 抗議者:國家倒退
原標題:槍殺黑人少年美警免遭起訴 大陪審團:警察無法知曉少年持倣真槍
美國俄亥俄州一個大陪審團28日作出裁定,對涉嫌槍殺一名12歲非洲裔少年的兩名白人警察免予起訴,理由是警察當時無法知曉少年手中擺弄的是倣真槍,警方不應為開槍行為承擔刑事責任。
有“錯誤”但無“刑責”
去年11月,克利夫蘭市12歲少年塔米爾·賴斯在公園裏玩耍倣真槍時被警方誤作真槍而開槍致死,引發輿論一片譁然。
事後調查發現,警方當時接到路人報警,稱發現一名可疑人員在公眾場合擺弄手槍。白人警官蒂莫西·勒曼及其搭檔弗蘭克·加姆巴克接到派遣命令後前往事發地,在停車不到兩秒鐘後即開槍擊倒賴斯。
只是,賴斯擺弄的手槍實際上是一把借來的倣真氣槍,只會發射塑膠子彈。這把手槍沒有玩具槍應該匹配的橙色標簽,因而讓警方誤以為真槍。
檢察官蒂姆·麥金蒂説,路人報警電話中曾提到過可疑人員可能是孩子,而且槍支可能不是真的,但警方通訊平臺在兩名涉事警官趕往現場途中沒能及時告知這些關鍵信息,讓後者無法做出更合理的判斷。
麥金蒂解釋大陪審團決定時説,少年賴斯從腰間掏出手槍時遭警方開槍擊倒,這一事實“毫無爭議”,賴斯當時或許是想向警方繳槍,抑或向警方展示這把槍不是真的,但勒曼及其搭檔當時無法判斷。
“簡單講,考慮到那天所有有關方出現的人為失誤、錯誤和溝通不暢問題,現有證據不足以證明警方存在犯罪行為,”麥金蒂説,“他們當時有理由擔心自己生命受到威脅。”
抗議者斥“國家倒退”
賴斯中槍致死一案是近年來美國國內多起引發種族歧視爭議的焦點案件之一。
去年8月,美國密蘇裏州弗格森市18歲黑人青年布朗遭白人警察攔截搜查並被開槍打死,在全美各地引發持續大規模遊行抗議並演變成暴力騷亂事件。
在賴斯一案所發生的克利夫蘭市,兩名非洲裔青年2012年年底駕駛一輛汽車途經警察局總部時發動機突然回火,巨大聲響讓警方誤以為是槍聲,促使警方出動62輛巡邏車追捕兩人的汽車,並在逼停車輛後向其連開100多槍,致使兩人當場死亡。今年5月,當地法院裁定這一案件涉及的白人警察無罪。
針對大陪審團就賴斯一案的裁決,原告方律師在一份聲明中説,賴斯家人對這一結果感到“悲傷和失望”,但“並不感到意外”。
數十名抗議者28日晚冒著寒冷的陰雨遊行約5公里,至涉案警察供職的警察局門前,呼籲司法公正,高喊“起訴、定罪並將殺人警察送進監獄,整個體制也應負有罪責”。不過,警察局門前已經貼上了“關門”標簽。
“這(大陪審團決定)太荒唐了,”抗議者特裏·托爾弗裏説,“這個國家變得如此倒退。”